根据规定超载构成什么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09:11:29 171 人看过

一、根据规定超载构成什么犯罪?

1、超载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二、危险驾驶罪有被害人吗?

1、危险驾驶罪一般没有被害人。

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没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没有受害人,不存在赔偿问题。只有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发生了实质的危害结果,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受害人才可以申请赔偿。

2、刑事案件的证据总体分为: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共计八大类。

3、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中,没有被害人陈述这一类证据。主要原因是:

(1)此类案件没有被害人(指具体的、被故意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对于过失犯罪,以其造成的结果作为立案追诉标准是符合法律逻辑的;而对于故意犯罪,则不必然要求以其所造成的结果作为立案追诉标准。如果认定危险驾驶罪存在被害人,则必然会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规制的行为发生冲突,从而引发道德风险。例如:如何区别行为人驾车在闹市无目的地撞击他人与行为人醉酒后驾车在闹市无目的地撞击他人两种行为。

(2)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决定,如果因为醉酒驾驶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可以适用其他处罚更重的罪名予以规制。当然,如果不认为此类案件中存在被害人,则存在实际在醉酒驾驶案件中受到人身、财产侵害的人的权利如何救济的问题。

三、机动车超速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1、机动车超速可能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具体扣分理由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于超速比例不足50%的情形,则通常会被判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诈骗罪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
    一、根据规定诈骗罪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犯罪嫌疑人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诈骗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2024-01-18
    306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大车超载扣几分
    大车超载可能会被扣3分,也可能会被扣6分,具体的扣分规定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六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第三条第三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一、大车超速扣几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九款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第二条第四款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第二条第五款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
    2023-02-28
    324人看过
  • 根据规定盗窃罪数额多大构成犯罪
    一、根据规定盗窃罪数额多大构成犯罪?盗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二、盗窃涉嫌犯罪在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
    2024-01-20
    205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犯罪构成是啥?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犯罪构成是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以及主观方面都是统一的。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知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1、同一犯罪构成范围主要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2、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体系及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它是由资产阶级刑法学家首先提出并创立的,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司法的历史性产物。犯罪构成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3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上的“查究程序”或称“纠问手续”,其构成要件只有诉讼上的意义。一、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1、管制不关押行为人,
    2023-03-19
    92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情况下构成拒执罪
    一、根据规定什么情况下构成拒执罪?(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
    2024-01-15
    368人看过
  • 根据规定假释犯是否构成累犯
    一、根据规定假释犯是否构成累犯不构成。假释犯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被假释说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度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假释的规定有哪些(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024-02-01
    476人看过
  • 根据规定强迫劳动罪由什么构成?
    一、根据规定强迫劳动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分子是自然人和用人单位;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二、强迫劳动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三、被强迫劳动可以单方离职吗?员工被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单方离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
    2024-02-06
    229人看过
  • 根据规定私吞公款多少构成犯罪罪名
    一、根据规定私吞公款多少构成犯罪罪名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建议您查找司法解释进行学习。二、挪用公款怎么判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当对行为人判处刑罚。量刑标准是:《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3-14
    475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假想防卫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
    2023-04-13
    194人看过
  • 根据规定医疗事故能不能构成犯罪
    一、根据规定医疗事故能不能构成犯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
    2024-02-05
    288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伪造借条构成犯罪吗
    单纯的伪造借条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以伪造的借条向法院起诉,将涉嫌虚假诉讼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借条、还款协议等材料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借条等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2、“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借条等有关证据,使债权的金额扩大,如篡改借条上的借款金额等。一、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1、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
    2023-02-17
    181人看过
  • 根据规定贪污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一、根据规定贪污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涉嫌犯罪,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贪污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2024-01-02
    387人看过
  • 根据规定多次盗窃未遂构成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多次盗窃未遂构成犯罪吗?构成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的一种发展形态,也属于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盗窃罪的犯罪事实分析。《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多次盗窃未遂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2024-01-26
    87人看过
  • 根据规定卖黑彩犯什么罪
    非法经营罪。处罚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非法经营罪客观表现形式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
    2023-03-01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犯罪构成根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条文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规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都是以犯罪既遂为完成形态而规定的。因此,在我国刑法学中所说的基本的犯罪构成,首先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既遂犯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由于刑法分则条文都是以单个人犯既遂罪为标本规定某一具体犯罪的犯
    • 机动车超载是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2
      如果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机动车,超载可能构成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 根据规定假释犯是否构成累犯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4
      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一定期限以内再犯某种罪行就会构成累犯,而假释属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如果再犯新罪的话,应该立即取消假释,并且数罪并罚,而不是属于累犯。
    • 构成刑事犯罪,量刑根据什么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构成刑事犯罪,量刑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判定故意犯罪未构成犯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0
      故意犯罪未遂的裁定: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犯罪行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犯罪目的并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