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建公司法律地位及责任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8:23:11 207 人看过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筹备时间内而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组合体,由于设立中的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所以是一种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它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中的公司既不同于行为人个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团体人格,它是一种具有相对人格或不完全团体人格的组织。设立中的公司是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但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公司设立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发起人承担。

怎样承担设立公司及设立的责任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前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公司没有设立成功,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问题:责任方是谁?
    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责任会由承包方承担,因为承包方是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方。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责 任
    2023-09-11
    6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责任归属问题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找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有什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规定如下:《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
    2023-07-02
    78人看过
  • 面临法人变更,公司问题责任归属何方?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公司变更法人手续(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
    2023-07-07
    246人看过
  • 法院误判责任归属问题
    法院判决书写错要负法律责任的。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司法判决是法官书写的具有很强法律性的专业性文书,是法院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法律文书。司法审判不同于道德评价或一般的社会评论,法官要用专业知识在司法判决中进行法律概念和规则的阐述。司法审判是各种纷争的最终解决方式,这就要求法官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要求法官对于各种纷争,都要运用法言法语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行政和民商案件常见的创新体例是:1、在当事人诉辩称之前,简要叙述争议事项;2、在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之后,列明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拟证明的事实;3、详细记载法院质证及认证的经过;4、在充分质证认证的基础上,以居中的语言陈述查明的案件事实;5、通过分段递进式的论理,得出裁决结果。此种文书格式一改判决书的惯常模式,改革创
    2023-07-07
    417人看过
  •  员工在公司内打架受伤,责任归属及赔付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打架和打人的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对于造成轻伤的情况,会追究刑事责任,并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因此,这段内容强调了违法犯罪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根据当前的情况来判断双方之间的权益状况。打人或者打架都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情况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会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公司】员工打架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员工之间的打架事件,应当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首先,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调查
    2023-08-27
    238人看过
  • 公司问题责任归属:股东还是法人代表负责?
    公司出了事需要看是内部事务还是外部事务,内部事务由股东负责,例如出资。外部事务由法人负责,例如与第三人的债务。因为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只需要承担出资义务和有限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人,因此其应当承担违法责任。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1、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
    2023-07-06
    163人看过
  • 职场事故的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上班时间把别人撞伤了怎么算,需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因工作行为,对方的受伤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就可以。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不需要赔偿;2、如果被撞伤的人不是公司的员工,而且的行为是工作行为的,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撞伤了要司法鉴定吗撞伤了是否需要做司法鉴定与受害人伤情相关。若是伤情严重的话,就需要做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相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伤残鉴定以后才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具体确定赔偿的数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3-07-13
    431人看过
  • 责任归属:行人被撞时的法律问题
    行人被撞谁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与过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同,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适用严格责任场合,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责任是例外。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第二,
    2023-07-14
    453人看过
  • 责任在谁?公司钱被骗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
    需要认定责任的。如果财务人员已经按照要求,做到了审核工作要求,由于对方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了伪造的单据等其他证明造成了钱财被骗,是伪造人负担法律责任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如果财务人员渎职,没有做到应做的义务。构成渎职罪,承担法律责任。大家喝酒在饭店摔伤是谁的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2023-07-04
    461人看过
  •  责任归属:建筑事故中责任归属的疑问
    根据我国法律,承担建筑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通常是承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而分包单位则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承担建筑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通常是承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而分包单位则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 筑 工 程 责 任 归 属 : 总 承 包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 如 何 划 分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建筑工程责任归属上需要明确。首先,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负总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负连带责任。其次,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各
    2023-09-09
    81人看过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法律地位问题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持有子公司股份并居于控制地位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母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设立新的公司,二是通过收购股份控制已有的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本其母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公司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在法律上,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存在,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的各项手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也就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2023-06-09
    333人看过
  • 地上车位归属问题的小区法律规定
    由于车位与其他建筑物共享了小区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要明确其权利归属,应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即在小区的范围内,若为专有部分,则开发商可将车位(库)单独出售,也应单独为其进行物权登记;若为共用部分,则开发商无权将车位(库)单独出售,车位(库)应为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无须单独登记以公示。而具体哪些车位属于专有部分,哪些属于共有部分,对于物理状态及所处位置不同的车位而言是不同的。车在小区内被盗,物业有责任么如果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费用,并依法签订了服务协议,车辆被盗,应按双方的协议确定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对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没有收到费用,车辆被盗,应根据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过错程度确定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
    2023-07-05
    217人看过
  • 罚金的法律性质及归属问题
    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依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没收财产和并处罚金是合并执行还是分开执行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附加刑之间也存在并罚问题,对于不同种的附加刑
    2023-06-30
    384人看过
  • 探讨发票虚开后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主要承担责任的是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普通发票虚开多少入刑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2023-07-13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狗咬人时,责任归属及法律责任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打死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狗攻击自己而为了保护人身安全而打死狗,那么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没有受到狗的攻击,而是主动去打死狗并且狗的主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打死狗的行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被视为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如果打死狗的物品价值较高,行为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
    • 涉及公司侵权时的责任归属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7
      关于公司实施的侵权行为,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公司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因此它必须独自承担侵权事故所带来的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因侵权事件而给彼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员工在执行他们的工作职责过程中导致侵权事件发生,雇主就需要为员工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如果员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明显故意或严重过失行为,那么雇主在承担责任后,还可以向该员工进行追偿。在某些
    • 有关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的法律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1
      在遇到交通事故,且涉及双方驾驶员都有责任的情况时,应按照各自所犯的错误进行理赔处理。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问题,保险公司应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仍然存在赔偿金额不足的情况,则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商业保险,则侵权方需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
    • 责任归属与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29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审判中,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2. 需要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3. 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
    • 占用道经营摊位责任归属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1
      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汽车只能在驾驶操作期间遭遇交通事故时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进行临时停靠时必须确保不会对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阻碍。 因此,驾驶员在临时停车时应当谨慎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免对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通行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停车之后必须打开警示车灯,并在车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