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22:53:47 266 人看过

一、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意思

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指定辩护需要申请吗

需要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的区别

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的区别是:委托辩护是自己选择的,委托辩护是被安排的;委托辩护没有适用范围的限制,指定辩护有范围的限制;委托辩护可以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开始,指定辩护需要在侦查以后;法定其他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n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n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意思自治原则在整个以意思为核心的法律行为支配的私法领域内均普遍适用。意思自治表现在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如在所有权领域,则表现为所有人得依法任意处分其财产;在契约领域,则表现为契约内容、契约形式、契约对象等方面之充分选择自由;在婚姻家庭继承领域,则表现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等;在民事责任领域,则表现为自己责任,即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自己独立承担。但意思自治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合同领域,表现为合同自由。二、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含义第一,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当事人有权依法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和不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当事人有权选择其行为的内容和相对人。民事主体有权选择其行为的方式、有权选择补救方式。第二,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允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关系时,通过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确立了先
    2023-05-06
    202人看过
  • 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一、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的范围指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形。二、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行政复
    2023-11-05
    103人看过
  • 不属于辩护人范围的有哪些?什么情形可以指定辩护
    一、不属于辩护人范围的有哪些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上述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
    2023-06-29
    365人看过
  •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与范围
    一、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与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告知其将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2023-04-15
    417人看过
  • 辩护人的范围及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一、辩护人的范围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输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本案的
    2023-06-01
    49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制度的设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正的实现,并在社会中发挥着示范功能,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的范围较广泛: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可以选择自己去辩护,在庭阶段,自己辩护应当从几个方面入手,可以提出检方的证据不足,犯罪定罪过重,自己属于过失犯罪,事后认罪悔罪并且主动赔偿受害人等。法院会对被告人
    2023-08-06
    430人看过
  • 指定监护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所谓有关单位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组织只能在被监护人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对有关组织的指定有裁决权或最终指定权。法院依职指定监护人条件是什么条件:(1)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监护。(2)未成年人的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23-07-21
    126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指定辩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依据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该司法解释还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
    2023-05-01
    359人看过
  • 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我国指定辩护包括强制指定辩护和酌定指定辩护两种情形。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对于下列三类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这些情形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对于有这三种情形存在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3-04-21
    287人看过
  • 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意义是什么
    劳动法在完成劳动人格、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劳动人格是指劳动力之完全人格化的状态,亦即权利客体的劳动力演进至权利主体的地位,劳动力与其所持者的人格完全合一的状态。在非自由劳动的形式下,雇主对劳动有单独支配权。在罗马法中劳动关系是一种租赁,称为劳动之租赁,是物之租赁的对称。法国法仍沿袭此观念。至德国民法始改称为雇佣契约。但劳动力依然视为权利客体,而有劳动力之劳动者视为权利主体。产业民主主义蕴含着劳动者参加经营的思想,要使权利客体的劳动力化为主体,而劳动法为这种人格合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劳动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确认了劳动者所应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如劳动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民主管理权等,并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切实的物质保障。劳动法对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规定了特别的措施。通过最低工资制、劳动条件的最低
    2023-03-26
    402人看过
  • 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辩护人职责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的定义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从开始参加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护‘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进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并应当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依法辩护时所提出的材料和意见。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
    2023-03-23
    325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什么意思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不同于一般的注册商标,它是一种范围更广、更全面的跨类保护,其原因在于驰名商标较一般的注册商标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更易受侵害且受侵害后遭受的损失更大。自驰名商标制度确立以来,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实践始终在限制保护与加强保护之间徘徊。一方面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所代表的极高商誉和经济价值而对其给予更大限度的保护,而另一方面为避免驰名商标异化的现状,又不可盲目对驰名商标过分保护。若要把握对于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尺度,使之既能够充分发挥驰名商标的价值与效用,又符合我国特有的经济水平和市场环境,对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加以探究和明确便成为必要。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
    2023-06-11
    346人看过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指导思想与适用范围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指导思想(一)以法为依据《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会计工作、制定相应会计法规、规章的基本依据。《规范》在遵循《会计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可以说,《规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容的具体化,是《会计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同时,《规范》吸收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中科学的、合理的内容,并对部分内容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作了相应充实和完善。(二)从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规范》适用于一切有会计工作的单位,为了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规范》尽可能地适应不同类型单位的会计工作要求,只是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最基本环节作出规定,以兼顾会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对会计工作中正在发展的新情况从会计基础的角度作出规范,如会计电算化等,以起积极引导作用
    2023-04-24
    123人看过
  • 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范围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制度的设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正的实现,并在社会中发挥着示范功能,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的范围较广泛: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一、刑事辩护的辩护权是什么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
    2023-04-05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指定辩护和必须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欠条是什么意思,欠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欠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方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
    • 强制指定辩护范围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9
      强制指定辩护的范围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都会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的。
    • 刑事诉讼法中的指定辩护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2
      1、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是无偿的。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
    • 刑事辩护的适用范围大概会是怎么样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