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9 12:28:20 192 人看过

一、票据追索权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票据追索权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其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票据法》中的相关条款。

1.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至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详细阐述了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条件、证明要求、通知义务以及追索金额与费用等内容。

2.这些法律规定为持票人在汇票被拒绝付款或承兑时,向相关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导。

二、票据追索的行使条件及程序

票据追索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被宣告破产或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等情形。

1.在这些情况下,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行使程序上,持票人应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其前手及再前手。

2.若未按规定通知,持票人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可能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票据追索中的金额与费用

1.票据追索的金额主要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以及取得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需交出汇票和拒绝证明,并出具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3.若被追索人已清偿债务,其可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支付已清偿金额、利息及再追索费用。再追索权的行使同样需遵循法定程序,并在获得清偿时交出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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