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丈夫被判承担扶养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8:05:04 222 人看过

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丈夫不尽陪护、照顾之责,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丈夫吴先生给付妻子许女士2006年7月18日至2009年6月的扶养费1.4万元;2009年7月起每月负担许女士扶养费600元;并支付许女士自理部分医疗费2793.60元。

2004年3月,吴先生与许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次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同年5月,许女士因右下肢恶性神经鞘瘤而入院治疗,至同年6月29日出院。之后,许女士又先后5次入院治疗。而丈夫吴先生只在许女士第一次入院治疗期间尽了陪护、照顾之责。后因许女士疾病的原因,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2006年7月双方分居至今。期间,吴先生曾3次起诉法院要求与许女士离婚,均未获法院支持。另查明,许女士经鉴定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父系重残无业,其母无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现许女士虽每月有400元低保保障,但须交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而吴先生每月收入1500余元。2008年12月,许女士向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许女士诉称,自己被确诊右腿部患恶性神经鞘瘤后,先后6次住院治疗,作为丈夫的吴先生仅在第一次住院时陪护,之后非但不照顾,不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及生活费,反而3次起诉离婚,希图逃脱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自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故请求判令吴先生承担每月扶养费800元及医疗费4.4万余元。

吴先生辩称,许女士患病后,自己尽了扶养义务,现许女士所患疾病已治愈,属于康复调理阶段,且许女士属城镇低保,有稳定收入,请求驳回许女士之诉。

法院认为,许女士与吴先生经婚姻登记确立夫妻关系,夫妻之间除应相互忠实与尊重以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应互相帮助与支持,尤其是在一方患病时,另一方更应在生活上予照顾、经济上予帮助、精神上予以慰籍,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现许女士因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窘迫,吴先生理应尽其所能乃至降低自身的生活水平而承担起扶养、帮助之责。故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酌定吴先生应负担的扶养费数额,且吴先生应对双方分居后许小姐自理部分的医疗费应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丈夫因遗弃患病妻子被判刑几年
    遗弃患病的妻子严重违反了刑法规定,是遗弃罪的一种,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侵犯了同居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严重危害了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父母遗弃孩子多久算遗弃罪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
    2023-07-01
    471人看过
  • 丈夫车祸丧失务工能力妻子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双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抚养。但是后来父亲出了车祸,丧失了务工能力。为了孩子上学需要,孩子母亲诉至五莲县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后经法院调解,孩子由母亲抚养。2003年6月,五莲县的刘艳与张强(均系化名)离婚,两人之子小张被判归父亲张强抚养,刘艳承担部分抚养费。2004年,张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使右眼失明,同时丧失了务工能力,再加上之前张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其子小张便一直跟随刘艳生活。2014年5月,16岁的小张因上学需要,母亲刘艳遂诉至五莲县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将小张判归自己抚养。五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强在与原告刘艳离婚后,便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上的伤残,其实际已经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当时为了照顾被告张强的情绪,原告刘艳便没有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但其实孩子一直跟随原告刘艳生活,被告张强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现为了孩子上学的需要以及其今后能更好地成长,理应将抚养权变
    2023-04-22
    327人看过
  • 丈夫不尽扶养义务妻子将夫告上法庭
    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5月12日,广饶法院审结了一起扶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王某的丈夫徐某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据了解,2005年王某被检查出患有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大泡等疾病,起初一段时间,徐某还积极给予治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徐某渐渐失去耐心而不再给王某治疗,最后竟将其送至娘家不闻不问。今年3月,王某将丈夫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徐某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身患疾病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作为丈夫的被告应该积极为妻子治疗,被告不予治疗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2023-06-11
    374人看过
  • 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如何判断
    一、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二、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有确认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2
    2023-03-31
    482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离家出走方的抚养义务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一)神经系统疾病1.病种及标准(1)脑梗塞后两肢瘫(含两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2)脑出血后两肢瘫(含两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3)有脑出血、脑梗塞、?脑损伤、脑瘤、血管畸形、代谢中毒病史,继发癫痫伴神经功能缺失(须提供确诊原发病的住院病历、CT或核磁、脑电图);(4)脱髓鞘病造成两肢瘫(含两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5)帕金森病造成肢体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机体不自主运动;(6)全身型重症肌无力;(7)脑肿瘤不能进行彻底治疗,遗有严重后遗症(如癫痫、偏瘫、截瘫等)者。2.必备材料(1)始发病时住院病历及近1年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包括:首页、住出院记录、手术记录、CT报告、化验单、病理报告、医嘱单等);(2)确诊时和近半年内复查时的CT或核磁及
    2023-03-20
    88人看过
  • 丈夫患癌诉求扶助妻子拒绝被判支付5万
    中国法院网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可洛阳涧西的一对夫妻却因夫妻关系不睦,拒绝履行该义务。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令妻子支付丈夫5万元以解决其急需的医疗费用。原告李先生与与被告张女士系夫妻关系,该夫妻关系已存续三十年,双方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0中心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中载明:原告李先生于2010年3月底因咳嗽、咳痰入院检查,经诊断为左肺恶性肿瘤。原告诉称被告掌管家庭财务,其患肺癌系晚期,而被告对其不仅不尽照顾义务,还不支付治疗所需费用。被告辩称其被原告打成骨折住院期间,原告从没有去医院看望过她,而且她对原告的病情并不知情,所以不存在不照顾原告的问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其支付医疗费20万元。另,依据原告申请,法院于2010年4月20日实际冻结了在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9.1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现行法
    2023-04-24
    307人看过
  • 夫妻间扶养义务能否免除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3种: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这3种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的免除,精神扶养不能免除。
    2023-04-26
    255人看过
  • 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还有赡养的义务吗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一、父母应该给多少赡养费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A、父母已满60周岁。B、父母经济困难。对于经济不困难的父母,其子女亦应当履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不与老年人一同居住的子女,应当定期回家看望老年人。这就是所说的“回家看看入法”。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
    2023-03-21
    463人看过
  • 妻被撞残冷漠丈夫被判支付扶养费
    妻子因车祸被撞成二级残疾后,丈夫居然从此对妻子不闻不问。伤心的沈女士无奈之下,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丈夫每月向其支付扶养费。8月9日下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沈女士的诉请获得到支持。2005年2月的一天,丈夫朱某驾驶轻便摩托车搭载沈女士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不小心撞到隔离栏,夫妇俩双双受伤。丈夫的伤势较轻,很快出了院,而沈女士伤势严重,在当地医院治疗后又被转到市级医院,最终还落下了二级残疾,至今不能正常行走。原在一电子公司工作的沈女士每月收入近2000元,可受伤后只能领取每月790元的病假工资,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于明年与沈女士解除劳动关系,病假工资也将停发。由于生活不能自理,沈女士在出院后不久,父母将她接回了娘家照顾。好端端的生活,因为一场车祸而改变。然而更让沈女士无法接受的是受伤后丈夫冷漠的态度。也许是怕受到拖累,也许是现实让他望而却步,结婚七年,在自己受伤、残疾后
    2023-06-11
    55人看过
  • 白血病妻子称被丈夫遗弃索赔5万扶养费
    1990年生的女子小霞身世很惨,原本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偏偏结婚后第二年被查出白血病。丈夫小孙起初一直陪伴在病床边,可后来却离小霞而去。无奈,小霞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将小孙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丈夫小孙支付自2012年7月至今年7月的生活费营养费5万元,支付自今年8月起每月的生活费、营养费2000元。昨日下午,这起罕见的婚内扶养费纠纷,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小霞自小被父母遗弃,由杭州笕桥一户裘姓人家收养。裘姓人家无其他孩子,养父母把小霞视若掌上明珠。2009年养父母家赶上拆迁,多一口人多一套房子,他们给小霞找了个上门女婿,比小霞大3岁的小孙。小孙是杭州人,家里很穷,2009年5月经人介绍与小霞认识一周,小孙就住进小霞家。2010年10月10日,小孙与小霞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很好。可从2011年3月开始,小霞腰痛反复,2011年12月19日经浙一医院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2012年起,小霞
    2023-04-23
    407人看过
  • 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妻子无奈上法院诉讼
    日前,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扶养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了判决:丈夫肖某给付妻子郭某医疗费、交通、护理费等共计6967.17元。郭某婚前患病但未及时治疗,婚后,虽经过治疗,但未彻底医治,导致病情严重,夫妻感情由此淡漠。2003年4月,肖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法院判不准离婚。肖某便外出打工,并停止给妻子治疗费。今年3月,郭某独自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9945.29元。期间,肖某没提供任何医疗费用。不久,郭某将肖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上述费用及生活费2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用理应支持。但原告婚前明知患病而未及时治疗,导致病情加重,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23
    361人看过
  •  父母是否有抚养丧失劳动能力子女的法律义务?
    尽管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没有赡养义务,但在精神上仍需陪伴老人。与此同时,物质方面的赡养义务可以不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尽管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没有赡养义务,但在精神上仍需陪伴老人。与此同时,物质方面的赡养义务可以不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 养 人 应 如 何 履 行 对 老 年 人 的 经 济 、 生 活 和 精 神 慰 藉 义 务 ?赡养人是指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能力后,由其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负责供养和照顾的义务人。赡养人应如何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生活和精神慰藉义务,是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023-09-10
    231人看过
  • 丈夫有没有义务为妻子担保?
    如果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丈夫是否必须为妻子的债务提供保证,则答案是否定的。担保活动必须在自愿原则下进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丈夫打妻子有什么法律责任丈夫打妻子法律上可能犯罪。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作出判定是否犯法,并不是所有丈夫打妻子的行为都会犯法。实际可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包括:1、医院的检查证明和照片;2、派出所和其他组织的记录;3、同事邻居的证言。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妇女一旦遇到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情况,可向居委会、单位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出面劝阻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2023-07-18
    177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能否提前被赡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虽然未达到60岁,子女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一、赡养费怎么计算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根据以下方法确定赡养费:1、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
    2023-03-3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丈夫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妻子能享受扶养义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丈夫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老婆是否应付赡养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妻子有故意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有没有义务抚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丈夫患肝硬化丧失劳动能力妻子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1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47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