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产权归属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25:19 250 人看过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法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产权归属是怎么回事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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