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清算基准日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21:31:41 445 人看过

企业进行清算时需要清算企业财产状况从清算开始日计算财产构成的,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这里的起始日期就是清算基准日。需要以清算组成立日作为清算基准日。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

股东会通过决议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的日期是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致清算组成立日期的次日起,为清算的开启之日。清算组成立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一、公司清算具体程序

A、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C、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D、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F、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算;

3、已发布注销公告。

G、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基准日如何确定
    施工合同的基准日确定,按不同的情形处理。例如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如果不具有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1、
    2023-03-22
    141人看过
  • 【注销清算】公司清算注销及相关概念
    一、清算、注销的必要性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二、公司清算注销基本流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五)公司被法责令关闭。一、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五)项规定注销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2023-06-09
    3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基准日如何确定
    一、股权转让基准日如何确定为了更为准确地确定交易股权的真实价值,我们通常会设置一个基准日。请注意,由于企业运营状况在股权交易的整个流程中会发生持续的动态改变,因此选取一个恰当的基准日对于准确评估交易股权的价值至关重要。当股东将股权出售给非股东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为此,该股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有关其股权转让事宜,并请求他们给予意见和建议。如果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则可以被视为已经默认同意了此次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算是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有效的合同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2024-07-15
    65人看过
  • 一房二卖基准日如何确定
    一、东阳退购房交的定金怎么退(1)若经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后,能够达成共识,即解除了该项房屋买卖合约,那么房屋购买方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商定的结果,要求退还所购房屋及其相关款项;反之,若未能就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退房退款确实构成了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根本性违约行为,则房屋购买方将无法主张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
    2024-03-31
    357人看过
  • 企业注销登记如何确定清算主体是谁
    企业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主体”应依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1)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2)集体企业为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3)联营企业为各投资主体;(4)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清算主体;(5)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全体股东;(6)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7)股东大会不能选定清算组的,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8)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算委员会)。(9)未成立清算组的,清算主体为各方股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已不存在的,中方股东应通过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未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的,中方股东为清算主体。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登记期限:(注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2023-07-22
    301人看过
  • 2024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怎么规定
    一、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怎么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第九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
    2024-03-30
    347人看过
  • 公司已清算工商怎么注销
    (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三)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一、公司注销所需要的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
    2023-02-20
    223人看过
  • 终止清算注销决议怎么写?
    一、终止清算注销决议怎么写?-----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时间:20---年--月---日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出席人:全体股东一、会议主题:1、讨论公司注销事宜。2、讨论成立清算小组事宜。二、会议决议: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公司。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由---,---(股东成员)组成,由--担任小组负责人。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编制清算报告股东会审议。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1)清理公司财务,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务债权;(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全体股东签字:20--年--月---日二、公司清算的费用如何确定?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是清
    2023-06-18
    357人看过
  • 清算开始的时日和期限如何确定
    一、清算开始的时日和期限如何确定合伙人应当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组织清算或确定清算人进行清算;逾期未确定清算责任人的,合伙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人民法院指定之日,为清算开始之日。但法律对合伙人未在十五日内确定清算人,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时效没有作出规定。笔者以为,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法律应当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期限,应当规定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申请权的,其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的权利消灭,以促使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及时主张权利,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立法应当参照我国法律对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申请指定清算的期限,即当事人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二年内行使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权利,合伙人和合伙利害关系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该项
    2022-03-09
    444人看过
  • 注销清算代理要怎么操作
    注销清算可以找代理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1、清算备案(公司注销,清算组备案必须排在第一位),2、登清算公告(有清算组备案,会有一张备案的表,登报时没有备过案的是不让登清算公告的,所以此步必须在清算组备案流程之后,其他流程之前,登报45天后才能注销执照,所以在清算组备案后要马上登报,登报期间可以注销其他的,满45天后正好可以注销执照了)3、注销税务;3、注销银行(首先需要跟银行预约办理,时间会较久,看不同的银行,有的也是近期有名额时间,会比较快,但是人行那边也是会审核的,如果那项不通过,好了!再跑一趟提交资料吧!)4、注销社保(注销:深圳这边要营业执照注销后才能注销社保);5、营业执照注销:但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清算公告登报45天后才能去申请注销执照,只能慢慢等时间了(注销条件:清算公告45天后,税务那边的清税证明,预约办理,时间久,有的都得预约一个月时间!)。6、营业执照注销完成后,最后注销公章
    2023-03-03
    97人看过
  • 清算一定要注销公司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一百二十二条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一、公司破产由哪些原因导致的(一)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账目管理混乱。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
    2023-03-16
    340人看过
  • 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怎么规定,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
    一、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怎么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第九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
    2023-04-18
    129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怎么确定销售收入
    【问题】某房地产公司与客户在2009年12月10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总额50万元。首付20万元,在2009年12月10日交付;按揭30万元,在2010年1月20日由银行发放。请问在200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达到销售85%的清算条件)时,清算收入金额是20万元,还是50万元?【解答】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
    2023-12-04
    156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确定基准刑怎么计算
    一、故意伤害罪确定基准刑怎么计算在对故意伤害罪进行基准刑算定时,我们通常注重充分考量如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犯罪行为所造成伤害程度轻重与否;其次是实施犯罪之行径的残酷性与崎岖程度;再者则要看犯罪人主动或被动实施犯罪背后的动机心理(例如是否早有预谋,是否怀着报复情绪等等)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有利于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况。总的来说,对于导致受害人身心受伤轻微的案件,我们将其视为基准刑偏低的一类案件;而对于重伤乃至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暴力犯罪,我们的基准刑制定将会相对严格。关于最终的刑事判决结果,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参考《量刑指导意见》以得出较为准确的犯罪分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
    2024-07-1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清算期开始日期怎样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4
      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为经营期的截止日期,即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后日期,也是清算期的开始之日的前一日。清算所得计算公式中的资产净值,是指实际经营终止之日的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因此实际经营终止之日的确定将影响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实际经营终止之日如何确定呢?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五种情况,但实务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东(会)通过
    • 税务注销注销清算怎么计算与安排?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
      注销税务清算包括以下各方面的清算: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 施工合同基准日时怎么确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基准日期”(BaseDate)是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这个日期在合同条件的老版本中就存在,但在新版本中给其冠上了“基准日期”名称,可以说这是FIDIC文件中出现的一个新定义。实际上,世界银行多年前就开始在其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范本中使用“基准日期”这一术语,而且与FIDIC的定义相同。基准日期是作为判定某种风险是否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所应考虑到的分界日,如果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该日期
    • 股东被清算怎么注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到工商局申报备案 公司成立清算小组(股东、财务、对外聘请) 备案申请书 股东成立清算小组决议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公告、登报 登报45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理注销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
    • 企业注销登记中的清算主体确定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07
      在企业进行注销前,必须进行清算。根据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清算主体的确定如下: (1) 对于国有企业,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 (2) 对于集体企业,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 (3) 对于联营企业,清算主体为各投资主体。 (4) 对于子公司,清算主体为其母公司。 (5)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 (6)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主体为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