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决定作出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9:32:46 24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作出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在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由征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作出强拆的裁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强拆的一般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程序
    行政复议决定
    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2-10
    210人看过
  • 治安案件作出决定程序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4、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5、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6、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7、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
    2023-06-28
    198人看过
  • 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
    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为:(一)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3-04-23
    483人看过
  • 资金拆借的运作程序是什么
    一、资金拆借的运作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而言,同业拆借市场的运作程序主要是由四个步骤构成:首先是拆借双方表达拆借的意向,接下来双方洽谈成交,然后是资金的划拨,最后是归还贷款。但由于拆借交易方式的不同、期限的不同、地理位置的不同,具体的运作程序也会有所区别。(一)直接拆借方式1、头寸拆借。头寸拆借的主要过程是:首先由拆出银行开出支票交拆入银行存在中央银行,使拆入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增加,补足资金差额。同时,拆入银行开出一张支票,其面额为拆入金额加上利息支付给拆出银行,并写好对付日期(一般为出票日后的一到两天)。到期时,拆出银行可将支票通过票据交换清算收回本息。2、同业借贷。同业借贷的主要过程是:由拆入银行填写一份借据,交拆出银行,拆出银行经审核无误后向拆入银行提供贷款,即将其账户上的资金划转给拆入银行账户。到期再逆向划转,其划转金额为拆入金额加上利息。(二)间接拆借方式所谓间接拆借方式,指的
    2023-06-11
    459人看过
  • 谁有权强拆?强拆需要什么程序
    法律强制拆除分为行政强制拆除和司法强制拆除。行政拆迁针对的是违法建筑,司法拆迁针对的是合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有权实施行政强拆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强拆,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强拆。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停止建设或者拆除,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封闭、强拆等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
    2023-05-08
    455人看过
  • 政府拆迁决定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对于合法建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2、对于非法建筑:市政执法部门可以直接依法强拆,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强制拆迁行为只要按照相关的合法程序来实施就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对于合法建筑政府决定强拆的条件是就被拆除房屋的一些事项向公证部门办理证据保全,对于非法建筑市政支付部门是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拆的。一、违法搭建强拆了算违法吗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
    2023-06-28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强拆是什么样的拆迁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4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强拆是不是合法的拆迁程序,要依据具体的程序而定,如果是行政强拆或者强制执行拆迁的,是属于合法的情形,如果暴力强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逾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什么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逾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及处理方法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二、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
    • 当事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程序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邮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被告知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为加强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秩序的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法律手段,是运用频率最高、处罚适用范围最广,同时是最有可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手段。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小、与行政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的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处罚除《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 什么是强制拆迁?强制的种类和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t强制拆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行为。t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