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范围之内一定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5 02:11:57 479 人看过

一、征地范围之内一定拆迁吗

产权征拆范围内的房产未必皆需拆迁,若双方无法达成合理补偿协定,则可能面临不搬迁。

具体来看,倘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者于固定协议期限内仍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或屋主身份不明,征收部门可上报至市县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及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并公示于征收范围之内。

如被征收者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征地拆迁能否仲裁

可行。

若被拆迁者或租赁方未能按约完成搬迁,且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明确约定了需搬迁日期,则该情况下拆迁方可依法寻求仲裁委审理;若无法达成调解,亦可转向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拆迁方还可申请先行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
    一、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首先,关于修筑高速铁路一事,请问在多大范围内的土地将被征用并拆迁以修建完毕呢。依据我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第十一条法令规定,地方各级级别的政府机构都必须按照保证公路运行稳定且节约用地原则,以及适应公路发展需求的主旨,携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畴。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规范,其外线边界与公路用地的外缘相接并且从那里开始向南或北方向的距离均应满足以下标准:对于国道而言,至少要达到20米;对于省道来说,不得小于15米;对应县道,不少于10米;对于乡道,不少于5米。而针对高速公路,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界线自公路用地外侧开始向外的距离须不低于30米。至于在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桥以及平面交叉路口等区域,其建筑控制区范畴则应根据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视角等方面因素进行适当定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2024-07-30
    140人看过
  • 高铁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哪些
    一、高铁拆迁范围包括哪些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高速铁路(简称高铁),是指通过改造原有线路(直线化、轨距标准化),使最高营运速率达到不小于每小时200公里,或者专门修建新的“高速新线”,使营运速率达到每小时至少250公里的铁路系统。高速铁路除了在列车在营运达到一定速度标准外,车辆、路轨、操作都需要配合提升。中国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速铁路(高铁)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二、高铁征收补偿标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023-03-03
    470人看过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范围依据是怎样的
    一、征地拆迁土地征收范围依据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
    2023-06-16
    159人看过
  • 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有拆迁补偿款吗
    1、无证房屋不等于违建由于土地制度改革、历史遗留等问题,我国存在大量的无证房屋,尤其是1987年之前农民建设的农村房屋,当时并没有办理产权证件的法律要求,因此不能以没有证件认定这类房屋为违法建筑。目前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对于2008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即使没有房屋产权证也不认定为违法建筑,被拆迁户们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2、无证房屋不一定不予补偿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非经合法主体、合法程序,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拒绝予以补偿。因此,没有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口头被认定为违建而进行拆除且不予拆迁补偿的房屋,律师是能够通过这其中的违法点为被拆迁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3、无证房被认定为违建可不予拆迁补偿的条件《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房屋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依照法定程序
    2023-03-22
    252人看过
  • 年地铁拆迁范围
    房屋产权调换
    一、2019年地铁拆迁范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二、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包括以下几项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即最低为市场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评估办法评估。同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并且
    2023-04-13
    382人看过
  • 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
    1、农村房屋未有人居住,闲置时间达两年以上的类型很多农村地区都会留有一些闲置下来无人居住的房子,这些房屋可能是有村民在外定居,以后都不会回来居住的。而整个村里也没有专门的人来定期打理这些空置的房屋,慢慢的,很大一部分的空房在风吹雨打中会变成了破旧的危房,影响着周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所以我们国家也有这类房子的管理规定,如果是一直会空置下来的房屋,到了满两年的时间以后,村集体就可以对这类房屋的使用权进行收回,并且会重新将房屋做分配处理。2、房屋原本居住的人去世或者不再居住此房的情况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农村地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低保户或者老人需要帮助的,甚至有很多条件非常困难的,连最基本的住处都没有。所以国家会出资建设一部分房子,为这些村民提供一个基本的住处。不过如果房屋原本居住的人不再居住在内,或者已经去世了的话,那么我们国家也是会把房子进行收回的,并且视房屋的情况将其拆除掉。3、已经被划分至拆迁范
    2023-06-22
    411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如果要转让肯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而将要拆迁的房产不可以办理过户。一般而言,纳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会被冻结,目的是为了拆迁对象明确,且因为这些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二、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拆迁红线范围。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
    2023-06-08
    390人看过
  •  焦岩水库征地搬迁及拆除范围
    该拆迁安置项目的自查报告已经完成,拆迁安置已完成,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安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单位。拆迁安置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安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单位对拆迁安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将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报告给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移民局)。拆迁安置完成情况如何?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安置应当合法、及时、足额进行,同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行为。针对拆迁安置完成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拆迁安置协议自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依照协议内容及时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对于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超过1年未实施拆迁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内容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完成拆迁安置
    2023-10-24
    418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范围,如何确定拆迁范围?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
    2023-04-05
    467人看过
  • 征地拆迁范围依据是什么,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范围依据是什么征地拆迁范围的依据是征收部分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
    2024-01-17
    325人看过
  • 不在拆迁范围内能否强拆
    房屋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征收部门只能在征收的范围内对房屋进行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
    2023-03-16
    247人看过
  • 无证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拆迁补偿款
    征收范围内的无照房屋,由于土地制度改革和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有大量的无照房屋,特别是1987年以前农民修建的农村房屋。当时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要求,所以我们不能认定这类房屋是无证违法建设。目前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是,2008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即使没有房屋产权证也不算违法,被拆迁户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法律主体和法律程序,违法建筑就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拒绝赔偿。因此,律师能够争取被拆迁房屋的合理拆迁补偿,而无需任何书面通知和口头认定为无偿违法建设。城乡规划法规定,房屋建设应当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2008年以后建设的房屋未经法定审批手续,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按照法定程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征收时不允许拆迁补偿。认定无证房屋为违法建筑,必须
    2023-05-31
    235人看过
  • 公墓征地拆迁补偿金分配范围如何确定
    农村公墓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范围如何确定?我们确定,农村公墓征用搬迁补偿费为墓葬搬迁一次性费用,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补偿是指对墓葬进行拆除、置换的费用和对墓葬占用面积使用权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因盗墓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剩余的钱应当分给墓主人的所有后代。墓主人死后占用的墓地虽然是当时的农村集体所有,但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的传统民俗,墓主人占用的墓地应该理解为其后代有土地使用权,因为后人最关心、最崇拜墓地,最表达对逝者的感情。墓地搬迁对墓主人的血缘关系影响最大,因此,这笔钱只能分配给墓主人的后代。
    2023-05-02
    252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范围是什么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一、拆迁占地置换比例高速占地的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
    2023-02-27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安置房在限购范围之内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征地拆迁安置房在限购范围之内吗的问题解答如上
    • 征地拆迁是什么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 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 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 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 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 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 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 1 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 8.38亩(
    • 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征地拆迁范围的依据是征收部分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
    •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我国法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 房屋存在拆迁范围就一定会拆迁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30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并不一定会被拆迁,如果业主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不成的,征收部门就不得强拆。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业主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在拆迁范围内长期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