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住宅共用一个院子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6:08:34 53 人看过

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决文书以及您手中的旧版土地证书,寻求村里负责任的领导协助办理相关土地分割证明文件;

在获得村里的认可后,携带此证明及法院裁决书前往乡镇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您家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旦成功取得宅基地使用证书,便可为您家的住宅办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明。

请注意,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农村居民每户仅能合法持有一处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

对于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情况,将按照不同的历史时期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若农村居民在该条例实施之后至今并未扩大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则可按照现有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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