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主要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外经济参与国际经济过程中的重大的、多双边的谈判,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利益的需要。
姚坚表示,2008年国务院对商务部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明确规定,商务部在对外谈判和国内协调的时候,使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根据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的职能,商务部是可以以两个名称开展工作,一个是商务部,一个是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
姚坚介绍,谈判代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外经济参与国际经济过程中的重大的、多双边的谈判,同时负责协调国内的谈判立场。
对于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意义和目的,姚坚表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这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参与全球经济、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信心不断提高的表现。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只有0.5%,去年我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已经达到了9.5%左右,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极大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是不是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怎么样的姿态和理念去参与对外开放,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世贸规则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开放理念和开放政策。
第二方面,近期国际经贸谈判活动日益增加,全球范围内的多、双边的国际经贸活动都大大提升,全球范围内自贸区的谈判在过去的几年之中也在大大增加。在参与全球贸易一体化的过程当中,为了进一步加快进程,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国家纷纷开始参与双边的自由贸易区的谈判。重大活动的增加就需要相关的力量配备,在其他的国家也都有类似的职位。
第三方面,商务部不仅担负着贸易和投资的促进工作,同样担负着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正当权益的责任。通过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机制,是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利益的需要。
姚坚表示,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机制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很快会运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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