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22:45 182 人看过

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

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

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一、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要哪些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6、当事人协商终止。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二、转租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转租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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