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解决前款行政案件的物证保存期限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8:54:47 122 人看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扣押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一、查封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查封、扣押的期限最长是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骏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戴货物。对所戴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贷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三、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交通事故对方是否签字不会妨碍提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给公安机关的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2023-07-05
    1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举证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机关举证期限行政案件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包括四个方面,即政府及其部门职权、层级管辖权、地域管辖权、法定事务职权。无论行政机关的动机、目的是否正当,只要超出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职权,都构成超越职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
    2024-01-02
    222人看过
  • 试论公安机关治安裁决行政行为的直接可诉性
    公安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的双重职能,治安裁决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其可诉性早已成为共识,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裁决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条例》)第33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长期以来,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裁决行为是否具备直接可诉性一直存在争论,笔者认为,治安裁决性具备直接可诉性。从刑事、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这一批复同样体现了限制复议前置的时代要求,因此审判实践中对《治安条例》第39条的规定也应从严把握。行政诉讼法中的起诉期限与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内容相近。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
    2023-06-06
    180人看过
  • 银行卡被公安机关限制如何解决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的处理方式如下:1、配合公安调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2、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在届满前可延期一次。冻结的银行卡不能注销,需要先解冻再注销,长时间没有使用一张银行卡,且卡内还有余额,通常情况是,银行卡会继续被扣除管理费,直到卡内全部钱扣光为止,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业务,就会被暂停使用并打入不动户。被起诉冻结银行卡吗被起诉,在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后,一般会冻结银行卡。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拒不缴纳罚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会冻结银行卡。银行卡如果被法院冻结了,在冻结之后本人是会被通知的。但是在冻结之前,不会告诉本人的,因为如果告诉本人,本人就可以转移存款。所以一切银行卡冻
    2023-08-04
    42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哪些案件中受理行政案件
    一、公安机关在哪些案件中受理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在以下案件中受理行政案件: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
    2023-08-25
    20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如何由公安机关处理
    一、行政案件如何由公安机关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二、行政案件证据种类包括哪些行政案件证据种类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证人证言;5.受害人的陈述;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7.鉴定、检测结论;8.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的多少与清楚地证明待证事实和诉讼主张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却是形成这种因果关系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如果一个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或者诉讼主张成立,一个证据就是充分的;如果不能,则需要其他证据补强,直到证明待证事实和诉讼主张成立为止。三、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多久作出处罚决定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公
    2023-07-20
    147人看过
  • 遗失物品公安机关的解决方法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不立案如何监督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方式有:1.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2.向检察院提起申诉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而不必等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形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023-07-16
    269人看过
  • 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存在下列问题:1.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的专门化,人们往往是顾及一方面而不及其余。这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注重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而意识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其次,从道德素质方面,某些执法人员或徇私舞弊故意不移送应该移送的涉罪案件,或玩忽职守嫌麻烦不去积极为之,导致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或者没有予以立案侦查。2.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利受限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相对人行驶救济权的方式通常是其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于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将刑事处罚降格为行政处罚,明显对行政权相对人有利,行政相对人不可能不服行政处罚而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就济。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行政机关移送案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案件移送书,载明移送机关名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罪名、案件主办人及联系电话等。案件移送书应当
    2023-04-25
    402人看过
  • 公安机关案件立案是否存在办理时效限制
    一、公安机关案件立案是否存在办理时效限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公安机关受理后几天立案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在七天内立案,案件复杂的可以在三十天内立案。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立案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3.公安机关审查;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三、公安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公安立案的条件如下:1.要有一定
    2023-12-02
    33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保存多久的
    一、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保存多久的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保存半年或永久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二、公安机关报案记录的内容1.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和报案情况。(1)标题:就是“报案笔录”或“接受报案笔录”。(2)报案活动的组织情况:主要包括报案时间、接报单位、接报人员(签名)、记录人员(签名)、报案人员基本情况等。报案时间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为止,注明接受报案的起止时间。报案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报案方式(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自首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现住址等。2.主体主体是所报案情的详细内容,包括报案的内容、案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经过和结果、涉案人员(包括嫌疑对象)的情况以及损失(伤害)情况等。在
    2024-02-09
    22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由谁作出回避决定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由谁作出回避决定1、不同的办理人员由不同的人作出回避决定。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二、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1、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
    2023-06-14
    6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一、双方打架协商不好怎么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二、被人打了报警派出所会如何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
    2023-06-23
    483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公安机关包括哪些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公安机关包括哪些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公安机关,包括: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二、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1)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2)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
    2023-12-12
    239人看过
  • 公安机关证据不足问题解决方案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证据不足应当根据是否有犯罪事实确定是否立案。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如何处理醉驾的证据不足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侦查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证据不足的,就不能进行定罪量刑。所以,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如果证明构成醉驾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仍不足的,则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
    2023-07-05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冻结嫌疑人存款的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公安行政案件好像没有冻结措施,刑事案件才有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如何办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行政强制法》规定: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三
    •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公安机关可以暂时转为行政案件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说明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不涉嫌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如侦查中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暂时还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先立治安案件,然后在拘留期内,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查。被治安拘留的,可以拆抵刑事拘留的期限,拘留一日,折抵一日。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
    • 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属于不作为案件吗?什么是行政不作为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自己职责,但是在实践中总会出现当事人需求公安保护,而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不作为呢 所谓行政不作为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事项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而不履行该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案件。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
    • 公安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提起不作为案件的案件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安局不调查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