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封扣押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05:07 296 人看过

这个主要看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犯罪扣押,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

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查封扣押相关文章
  •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因此,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为30天。行政机关在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时,需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是30天。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会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财物的使用和处分,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报案期限为不得超过多少报案时间一般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主要规定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无期徒刑、死
    2023-06-30
    322人看过
  • 查封、扣押案件的审理标准有哪些?
    非法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如下: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2、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财产或者一般案件重要财产,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进行清点后,加盖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将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当场扣留,或者送到某个地方扣留。冻结是指司法机关不得通知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定罪标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立案标准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
    2023-07-05
    137人看过
  • 刑事查封扣押的时限问题
    查封扣押财物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经常发生的一个执行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是有期限上的规定的,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执行财物的查封与扣押,如果不配合的,执行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久?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的涉案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毕竟不是没收这些物品。探究法律、法规可知,目前我国关于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以下法律和规章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2023-07-01
    470人看过
  • 查封扣押文件的有效性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查封扣押冻结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有:1、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的时候,应该要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2、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都是由担保物权人来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财产保全措施而消灭。3、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
    2023-07-16
    436人看过
  • 治安案件伤情鉴定期限
    刑事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里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一、伤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的原因1、如果对被害人作精神病鉴定或伤情鉴定的
    2023-02-25
    184人看过
  • 治安案件证据保全期限
    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一、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
    2023-03-03
    410人看过
  • 实施查封扣押,治污手段更加硬朗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解读:新《环保法》实施前,国家层面的法律未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污染企业的权力,因而在以往执法过程中,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环境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放纵了违法行为。现在,长期饱受执法手段偏软困扰的基层执法人员可以硬起来了,可以对不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对实施污染环境的设备予以扣押。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及时遏制污染状态的蔓延与扩大。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六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1.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2.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4.通过暗管、渗井
    2023-04-24
    103人看过
  • 查封扣押用哪条
    查封扣押
    一、查封扣押用哪条《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二、刑事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查封扣押的主体
    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也就是说只有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日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是30天。并且,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2023-08-12
    118人看过
  • 刑事案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侦查机关、监察机关,根据侦查、调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查封涉及房产等不动产;扣押涉及车辆现金等动产;冻结涉及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财产。有的财产比如生鲜、汽车等,如果被扣押了,刑事案件持续比较长,如果长期搁置,肯定会大幅度贬值,那么该如何处置呢?涉黑案件财产部分的意见有相应的规定:对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汽车,船艇等物品,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经过相关手续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的机关保管。这一处理方式应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有人可能会提出,这里说到犯罪嫌疑人的财物文件
    2023-02-19
    73人看过
  • ______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令(刑事案件用)
    ()刑字第号本院根据……(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的规定,特派……(写明执行人员的职务、姓名)等,对……(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在……(写明应予查封或者扣押、冻结的财产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冻结)。此令。院长: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时使用。二、命令的标题,如果是单独查封财产的,写“查封令”;单独扣押财产的,写“扣押令”;单独冻结的,写“冻结令”。三、本命令应当由执行人员当场宣布;执行情况另行制作笔录。
    2023-06-11
    243人看过
  •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须告知当事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禁止传销条例》和一些地方性法规对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均作了明确规定。实践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往往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而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禁止传销条例》均有规定,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要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决定是否要告知当事人,则未作具体规定。有人据此认为,既然法规未明确规定,工商机关就可以不告知当事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告知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是对当事人的涉案财物、资料、场所实施的一种临时性处置行为,这种处置行为必然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禁止传销条例》均有规定: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
    2023-06-06
    25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3-06-13
    201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规内容,为你介绍了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的相关处理事宜。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关处理。【行政处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023-04-24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更多>

    #查封扣押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为60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理由、依据,并要求限期申辩。当事人申辩后或期满未申辩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七天,指的是对保存的证据处理的期限,而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期限。只要在七天内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保存证据即可。不影响行政处罚的作出。
    • 租赁房被公安经侦查封扣押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为6个月,这样的房产一不能追缴,二不能执行。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法院对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有何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1、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第二十九条对人民法院冻结、查封、扣押财产做了以下规定: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三、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四、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
    • 受理查封扣押有什么期限限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但是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来实施。
    • 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文件,如查封、扣押的,应在多长期限内退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具体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