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对于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发现有关情况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应当撤销。违法立案的,应当通知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部门对法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符合上述法院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判决阶段,人民检察院在宣布判决前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允许的裁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经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未说明原因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撤诉。在自诉过案件中,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有哪些是重大刑事案件
1、重大刑事案件有: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
刑事案件中减刑的限度和条件分析
3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赔偿金和刑期有关系吗
184人看过
-
毒品价格与刑罚程度的关系
213人看过
-
刑罚标准与伤害程度的关系
42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案件如何划分程度大小
166人看过
-
诈骗罪和从犯的刑罚种类和程度
452人看过
-
刑事和解有哪些案件的具体分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5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刑事和解的适用案件为: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刑事案件盗窃案件的分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1100、盗窃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下同)达到700元,城市(城区及郊区,下同)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多次盗窃的(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均应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接近一般案件的起点,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也应当立为刑事案件。101、诈骗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2000元的立为刑事
-
刑事案件中,申诉是否会增加罪责和刑罚的程度?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非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时,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如果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则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然而,如果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以加罪。此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
-
有关伤害程度的分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6轻伤有两个级别,分别是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轻伤中最轻微的,接下来将介绍这两个级别的具体情况: 1. 轻伤一级,指的是由于受到的伤害导致的原发伤害,或者原发伤害引起的并发症,但都没有危及到生命。可能会在组织器官结构或功能上留下中度损害,或者让你看起来有些狼狈。 2. 轻伤二级,同样指的是由于受到的伤害导致的原发伤害或引起的并发症,但也没有危及到生命。只能在组织器官结构或功能上有点小问题
-
刑事案件罚金与追赃的关系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虽然罚金属于一种刑罚,而追赃是一种民事补救措施,但两者同属于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处置,可以合二为一建立同一套执行体系,完善法院罚金执行和追缴赃款机制。 首先,在刑庭建立罚金和追赃判决的案件登记制度。为利于执行,对涉及财产型的刑事判决由内勤遂件进行登记,在罚金缴纳期满后移交立案庭登记立案。对退赃的判决因没判决确切的履行期限,如果同时判有罚金需要执行的,可同时移交立案庭。没有判处罚金的追赃时间在案件生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