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合同(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3:00:12 158 人看过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甲方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甲方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评析
    现代社会中,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是市场经济对法制的必然要求,而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又使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存在流失的潜在风险,为实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双重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制度上的设计,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该法对相关问题仍留下较大的弹性空间,正确理解现行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能够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决策。一、《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的内容竞业限制制度是用人单位与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约定的限制该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合理期限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及24条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主体。竞业限制的主体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023-06-09
    372人看过
  • 竞业限制代签合同的效力
    一、竞业限制代签合同的效力竞业限制代签合同无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如果不是劳动者本人签订的,劳动者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2023-04-30
    481人看过
  • 以竞业限制离职,有合同吗
    员工退休可以约定竞争限制,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使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条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在竞争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工人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了竞业限制离职后会有补偿吗1、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
    2023-08-06
    110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包含合同期内吗
    竞业限制期限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外的,竞业限制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相关人员到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什么是竞业限制: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一、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
    2023-06-13
    399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不签可以吗?
    劳动者可以不签竞业限制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才能签订该合同。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则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一、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需要补偿吗?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被公司辞退还会不会被竞业限制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如果竞业限制期限还未过的,则仍然受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一般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2023-03-14
    36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的实质要件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合同(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鉴于: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乙方愿意根据
    2023-07-16
    47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的注意事项
    1、该合同应该要有明确的限制范围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限制员工离职之后的一切,主要只限制两点,一是员工不得在限制期限内到同类型的企业就职上班,再一个就是限制的期限不能够太久,一般不允许超过两年。2、员工没有义务无偿替企业承担风险,根据有义务就有权利,有权利就有义务的相对性,企业也应该对员工在限制期限内的经济损失做出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依照相关的法律,赔偿金额一般是此员工正常收入的一半左右。3、竞业限制合同并不是企业用来控制员工的手段,对于竞业限制合同的签订,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一定要签订的,只有那些可能接触公司核心机密的高职位或者是高技术岗位的员工,才有义务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普通员工不用签订,而且企业不得胁迫。4、对于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数目,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上限,但是违约金要合情合理,要保证起码的公平,总不能竞业限制
    2023-04-05
    225人看过
  • 企业股东签竞业限制合同合理吗
    是否对股东采取竞业限制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在前述1、2所述情况下,如果公司与股东之间没有相关的竞业限制约定,实践中如果出现股东同业竞争的行为,则难以有效地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因此,为了避免此种现象出现,最好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一、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
    2023-04-05
    263人看过
  • 集体合同具有竞业限制吗?
    集体合同可以有竞业限制。集体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双方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一、阿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二、竞业限制条款必须给补偿金才有效吗?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不论是否约定有补偿
    2023-04-01
    328人看过
  • 合同中如何订立竞业限制
    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在竞业限制协议当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劳动者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
    2023-06-13
    333人看过
  • 一般多久一次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补偿金到底能不能一次性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一次性发放,但也可以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义务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
    2023-08-13
    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到期怎么办
    签订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给予补偿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签署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合同可否约定管辖竞业限制合同中可以约定管辖,但必须与法律的规定一致。竞业限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023-08-07
    391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
    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11-25
    42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年限一般怎么定
    竞业限制年限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年限一般怎么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
    2022-06-24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合同有效吗,竞业限制有效性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8
      保密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合同怎么约定,竞业限制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竞争限制合同所需的条款包括: 一、人员范围的竞业限制; 二、地域范围的竞业限制; 三、竞业限制期; 四、竞业限制补偿;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等。
    • 不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终止后竞业限制怎么取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4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限制公司法人必须先解除竞业限制合同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31
      能。不过公司要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一般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根据法律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禁止合同与竞业限制合同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