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试用期可以不属于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20:21:27 68 人看过

试用期间内,除非劳动者出现下列特殊情况,否则,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倘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限内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详细阐明原因。具体事项如下所述:

1、被证实无法达到录用标准;

2、严重触犯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责、徇私舞弊,从而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

4、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务关系,这对于完成本单位已经指派给他/她的工作任务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或者,当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且要求其改正时,拒不执行;

5、劳动者通过欺骗、威胁等行为,使用人单位陷入错误认知,进而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合同失效;

6、被当地政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者因为工伤受伤,在法定医疗期结束之后,无法继续进行原本的工作,同样地,也无法接受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

8、劳动者有能力却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将其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后,依然无法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和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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