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1:15:10 463 人看过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一、联合运输合同纠纷要怎样解决

联合运输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1、联合运输合同,在货物损坏、损失等情况下,承运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原则与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不同;

2、在联合运输合同中,无论哪一方负责,终点承运人都应先赔偿,然后由终点联运方式负责的承运人追偿。

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承运人相互推卸责任,从而保护收货人的利益。在单一联合运输合同中,如果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域,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域的承运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多式联合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

二、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有五点,分别是:

1、铁路货物运输种类;现行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2、按一批运输办理的条件,铁路运输货物以批力单位;

3、货物运输合同,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托运人与承运人应签订运输合同;

4、货物运单,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是一种签订合同的要约行为;

5、委托书,托运人、收货人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

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是什么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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