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可否被取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3 18:22:05 421 人看过

探望权不可以被取消,但可以中止。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探望权可否被取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否代替行使探望权?
    不能代替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是专属权利。依据民事权利原理,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而且应亲自行使。一、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吗?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但是不跟孩子生活在一起的另一方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但是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二、涉及探望权案件审理当中审理涉及探望权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协议优先原则;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2023-06-28
    163人看过
  • 子女探望权可否终止
    依据法律精神,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应当包括:1、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2、有劫持、胁迫可能的;3、有恶习或有不良道德倾向的;4、有急性传染病或精神病的;5、子女反对探望或探望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宜继续探望的等等。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
    2023-07-25
    179人看过
  • 不要抚养费能取消对方探望权吗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回事,抚养人不能因为不收取对方的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哪些情形不用支付抚养费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
    2023-03-05
    174人看过
  • 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浅析
    近日,笔者在参与审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个事实是,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一年前在外地法院调解离婚,在调解中,原告自愿放弃对婚生男孩的探望权。这一内容为民事调解书所载明。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作为离婚的父母一方,能否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探望权?探望权能否放弃直接涉及到探望权的性质问题,也就是说,探望权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义务?或者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具体而言,如果探望权是一种权利,则可以放弃;如果探望权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则不能放弃。笔者认为,探望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离婚的父母对不直接抚养的子女定期或不定期的探望权利是亲权的一项内容。亲权是以主体间特定的亲属身份为发生依据的,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解除父母与子女的血缘身份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2023-06-13
    203人看过
  • 取消探视权是否合法?
    离婚父母双方对孩子的亲属权利并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也就是说,离婚后未抚养孩子一方仍然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且这种权利不能被非法剥夺。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关于怎样中止探望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存在犯罪行为、吸毒赌博、暴力等恶习时,就会被中止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2023-07-06
    134人看过
  • 探望权:怎么上诉探望权?
    探望权民事上诉书上诉人:罗XX男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被上诉人:XXX女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XXXXX电话:00123456789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改判。2、请求撤销(XXXX)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内容,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上诉理由:一、上诉人不服判决书中第二项关于探视时间的判决,理由如下:一审判决,上诉人可于每月第二、第四个周六晚六时探视并接走,周日上午十时送回。根据此项判决上诉人周六晚将儿子接走,到上诉人住处后吃完晚饭,洗漱完毕后即到年幼的晚睡时间。上诉人周日起床带儿子吃过早点后,又要急匆
    2023-04-25
    132人看过
  • 能否放弃探望权?
    不能,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探望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望权,对于自愿放弃探望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望权无效吗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望权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
    2023-07-15
    71人看过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能否被取消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若夫妻一方探视子女不利于齐盛鑫健康的,另一方可向人们法院申请取消其探视的权利。故,探视权是可以被取消的,但执行方必须是人民法院,且在其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可向人民法院恢复其探视的权利。
    2023-04-26
    198人看过
  • 探视权与探望权是否相同
    一样。都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一、离婚子女探视权有什么规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二、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最低限制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
    2023-03-26
    320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是否可以实现?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探望权方不再希望继续行使这项权利,那么这项权利可以被终止。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探望权方不再希望继续行使这项权利,那么这项权利可以被终止。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 探 望 权 可 以 终 止 吗 ?探望权可以终止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子关系终止:一、父母与子女间利害关系消失;二、子女成年独立生活;三、父母死亡;四、父母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且无子女;五、父母未生育子女,或者有子女但与子女间利害关系消除。因此,探望权可以终止,具体情
    2023-09-09
    248人看过
  • 探望权能被剥夺吗
    (一)探望权不能剥夺。一般探望是有时间间隔,双方可约定固定时间或时间间隔,若在约定外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拒绝。以为探望借口骚扰,可报警可到法院起诉。(二)女方如果没有直接抚养小孩,当然是有探望权的。(三)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一项法定的权利,除非有法定理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侵犯对方的探望权。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实践中,探望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暂时性的探望,这种方式时间短,方式灵活;二是逗留性的探望,由探望人领走子女并按时送回该子女,这种方式探望时间长。一、探望权的相关知识1、探望权的主体《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
    2023-03-09
    207人看过
  • 探望权是否可以协议放弃
    一、探望权是否可以协议放弃离婚协议不可以放弃探视权,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不可以放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通过协议形式放弃探视权,协议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如何行使对
    2023-06-17
    459人看过
  • 探望权是否有权终止
    探望权可以选择终止,如果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死亡;被探望人成年的探望权终止。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诉离婚后看小孩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有怎样的法律依据?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023-03-21
    226人看过
  •  探望权消失的现象有哪些?
    探望权受到限制的情况包括父母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广泛、手段恶劣、对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遗弃或歧视子女、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且怂恿子女犯罪、年满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望。以下情况禁止探望权:1.如果父母曾犯罪,且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广泛、手段恶劣,没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能会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2.如果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或者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3.如果父母遗弃或歧视未成年子女,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4.如果父母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5.如果父母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且怂恿子女犯罪,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6.如果年满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望
    2024-04-10
    1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探望权被单方面取消后是否有探望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方提出
    • 怎样取消探望权和探望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 探望权是取消我对方的探望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方提出
    • 取消探望权指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7
      中止探望权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 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后可否取消对方的探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