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监法》实施情况及成效
《银监法》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们积极践行银监会“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认真履行《银监法》赋予的监管职责,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加强风险监管,稳步推进银行业改革与创新,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有效地促进了辖内经济金融的协调、健康、快速发展。2008年,荆州银行业运行保持了“三增一降一稳定”的良好发展态势。截至11月末,银行业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80.27亿元,比年初增加108.38亿元,增长18.95%;各项贷款余额292.71亿元,剔除剥离核呆32.79亿元的因素,实际比年初增加23.61亿元,增长8.7%;各家银行机构盈利增加,家家实现盈利;不良贷款余额24.35亿元,比年初下降33.9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8.32%,比年初下降11个百分点;银行业运行稳定,全年没有发生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一)推进银行业改革,提高运行质量,银行业发展动力增强。我们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行、中行、建行已于2005年和2006年顺利完成股改,今年农行也顺利完成不良资产清理、剥离等基础性工作;2005年重点推进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了产权关系,增资扩股5.64亿元;2005年以来,积极推动荆州市商业银行化险达标、股权改革和跨区域发展战略,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5亿元,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逐步做大做强,目前正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已分别在石首、松滋市设立了两家支行;全市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工作全面完成,邮储银行荆州市分行于2008年3月18日在全省第一家挂牌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取得突破,公安花旗贷款公司于今年12月16日正式开业,这是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第一家贷款公司。
(二)强化风险监管,促进稳健经营,银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1.强化资产质量监管,防范信贷风险。一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2004年以来,我们通过强化“落实目标、跟踪监测、预警提示、考核结账、责任追究”等5项监管措施,坚持抓不良贷款“双降”,使辖内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从2003年末的165.8亿元压缩到今年11月末的24.35亿元,减少了141.45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也由54.5%下降到8.32%,下降了46.18个百分点。经过近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对天发石油和天颐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的不良贷款处置工作。今年为化解荆州长江公路大桥8.2亿元的不良贷款做了大量的工作,督促两家贷款银行和大桥管理局三方签订了贷后管理协议,并积极争取湖北银监局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的协调和支持,目前各项处置措施正在落实当中。我们还组织农信社拟定了5.3亿元的资产置换目标和方案,通过用土地置换政府部门和乡镇村组、乡镇企业的不良贷款,化解农信社的历史包袱。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湖北银监局的充分肯定,确定在荆州区信用联社先行试点后再逐步推开。二是切实做好大额、多头授信风险的监测和提示工作。对荆州辖内30户大额、多头授信客户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及时通报授信、用信情况和风险状况,提示各银行机构防范授信风险。三是加大对授信业务的现场检查力度。今年我分局对农行房地产贷款、工行授信业务、农信社新增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共查出违规问题42个,涉及贷款金额5.4亿元,提出整改意见27条,处以罚款5万元。对在授信工作中不尽职的18名责任人员,责成相关银行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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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什么情况适予监督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低于5%的,适当减少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对资本充足率高于4%但低于8%的,要督促其制订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适时采取限制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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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7法律咨询解答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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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全生产法规的实施实行监督检查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6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是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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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我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并非随意的机关,是由宪法明确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