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5:01:49 486 人看过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由谁来提出?当事人毫无疑问是提出异议的主体。在仲裁程序中,通常是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做出后,在裁决的异议和撤销阶段,通常由撤销申请人提出;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通常由被申请执行人提出。

问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可否主动依职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动否定自己的管辖权?

实践中有过这样的案例。在“地球洋”轮定期租船合同争议案中,双方约定在上海提交仲裁,CIETAC上海分会向申诉人说明海事争议应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申请人坚持在上海分会仲裁,被申请人应诉且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CIETAC还是以租船合同纠纷属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管辖为由指令上海分会撤销该案。中国政府曾规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受理海事纠纷的专门机构,虽然理论上经济贸易争议包括海事争议,但习惯上CIETAC不受理海事争议。虽然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争议的可仲裁性及仲裁庭或仲裁员行使管辖权不得违背仲裁地、裁决执行地的公共政策不因当事人无异议而可以改变,上海分会越权管辖所做出的裁决完全有可能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劳动,也出于维护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声誉考虑,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应当可以主动提出管辖权异议,中止仲裁程序的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商事仲裁撤销裁决程序的管辖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撤销程序的管辖法院是指在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中有权受理当事人的撤销申请并可作出撤销裁定的法院。这就涉及到哪一国法院和哪一级法院有权管辖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撤销裁决的申请,一般是向裁决作出地国法院提出。裁决作出地(Contryoforigin)具有排他的管辖权,这已经构成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法国、希腊、荷兰、美国、瑞士等国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这是因为,裁决作出地国对仲裁和裁决具有最为直接有效的控制权,裁决作出地与整个仲裁程序有最密切的关系,仲裁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无不在该国的法律制度影响之下,仲裁程序是否正当,均应依照该国的法律进行判断。在InternationalStandardElectricCorp.v.BridasSocie
    2023-06-05
    377人看过
  • 案例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
    1、案情介绍美国公司A与美国公司B就一货物运输合同发生争议,美国公司A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诉讼人B公司收到通知后,向纽约洲法院提出停止仲裁程序的申请,认为该仲裁不应该继续。理由是:1.双方皆为美国公司,在纽约洲解决争议最为方便,同时根据国际司法冲突规范,双方的争议与北京无实际联系。2.由于条款中约定如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提交仲裁,而A公司在申请仲裁前并未与B公司进行友好协商。3.双方的仲裁条款约定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因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没有管辖权。2、案件结果仲裁委员会核实了仲裁条款全文,即“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
    2022-10-23
    383人看过
  • 以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吗
    一、被告以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能否成立《仲裁法》中的有关规定只有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第一、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管辖权异议,而代之以对仲裁协议的异议,这是不全面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本身没有异议,但就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或受案仲裁机构的权限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似乎从《仲裁法》上找不到依据。在这个问题上,CIETAC加以了补救,其仲裁规则关于管辖权抗辩使用了“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的用语,显然是同意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不仅仅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即使是只谈仲裁协议,仲裁法第二十条也是不完整的,它只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就“
    2023-05-22
    38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异议原因分析
    回顾仲裁法和各国相关法律,大多数国家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就控制程度而言,大多数国家对国际仲裁的处理方式不同于国内仲裁,对国际仲裁的控制通常较为宽松。然而,各国的仲裁法允许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异议,将其视为控制本领域仲裁的一种表现形式,并确立了一定的控制标准。对仲裁裁决的异议是指败诉方积极反对国际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并要求法院或有关主管机关对仲裁裁决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败诉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就有关法律问题请求变更裁决或撤销裁决,或就有关法律问题申请撤销裁决,或申请撤销裁决或发回仲裁庭重新审理。同样,当事人可以基于争议事项的不可仲裁性或仲裁程序违反公平审判原则以及其他法律上可接受的异议,以申请撤销裁决的形式提出异议。目前,各国的仲裁法都赋予当事人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各不相同。综上所述,对裁决提出异议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点:(1)仲裁裁决本身的问题。1
    2023-05-07
    30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 约定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一、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
    2023-03-15
    404人看过
  •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一、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民事案件二审一般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不予审议。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三、管辖权包括哪几个方面管辖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
    2023-06-25
    393人看过
  • 对商事仲裁委员会做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上诉
    对商事仲裁委员会做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可以上诉的。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本案的指定管辖是原告申请回避后形成的,被告尚未行使过权利。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有人认为,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在指定时已经考虑了公正审判的因素,当事人再提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无谓的延长了诉讼期间。笔者认为,只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当事人才能够在诉
    2023-06-14
    347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2、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先确定的证据交换、开庭等程序要停止。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等待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生效。4、根据生效裁定所确定的管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管辖权主体(一)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
    2023-06-03
    101人看过
  •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
    撤销裁决的申请,一般是向裁决作出地国法院提出。裁决作出地具有排他的管辖权,这已经构成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因为当事人不仅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法,也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家的仲裁法。因此,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也应能够根据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家的仲裁法对该裁决提出撤销申请,从而使该国家的法院也有权撤销该裁决,这在理论上至少是可能的。个别国家的法律也曾有过类似的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
    2023-03-17
    138人看过
  • 有哪些主体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
    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为本案的当事人。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注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吗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
    2023-07-06
    140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的管辖权异议
    一、什么是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事项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仲裁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相关争议具有的管辖权。在商事争议中,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当仲裁管辖权存在问题的时候,则可能出现即便已经做出了仲裁裁决,也会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方面,在提起仲裁申请之时,需要仔细审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可以适用管辖,以免出现违反仲裁法相关规定导致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当收到仲裁通知之时,如果对仲裁庭的管辖存在疑虑,那么及时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也会为争取诉讼主动权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二、哪些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必须经过听
    2023-06-06
    10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多久会裁定,提出管辖权异议须具备哪些条件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一般会在十五日内会裁定。提出管辖权异议须具备提出管辖异议的只能是本案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在法院受理之后,异议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内部的管辖问题三个条件。一、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多久会裁定据我国的有关解释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提出后的裁定时间为十五日。法院对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须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一方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二、提出管辖权异议须具备哪些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
    2023-07-14
    360人看过
  • 国际商事争议可仲裁性有什么异议
    国际商事仲裁只适宜于一定特性的争议,这是各国仲裁法及相关国际立法都认可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并不见得都可以由仲裁员行使实体管辖权,仲裁员或法院首先必须确定有关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范围之内,可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这就是所谓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问题。概言之,可仲裁性问题实际上是国家对仲裁范围施加的一种限制,即一些争议可以仲裁解决,而另一些争议却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1923年日*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将仲裁协议事项限制在“商事问题或者其他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的问题”。1958年《纽约公约》则规定有商事保留条款。其缔约国可以声明“本国只对根据本国法属于商事的法律关系,不论是不是契约关系,所引起的争执适用本公约”,从而把非商事争执排除在适用《纽约公约》之外。大约37%的缔约国包括如美国、加拿大、韩国和中国这样主要的贸易国家采用了此项保留。可以看出,这些普遍性条约对可仲裁性与非可仲裁
    2023-06-12
    41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向诉法院提出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文规定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根据本法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人民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二.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76条: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内对法院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接受受诉人民
    2023-04-28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国际仲裁管辖权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 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
    • 异议仲裁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管辖权异议,而代之以对仲裁协议的异议,这是不全面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本身没有异议,但就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或受案仲裁机构的权限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似乎从《仲裁法》上找不到依据。在这个问题上,CIETAC加以了补救,其仲裁规则关于管辖权抗辩使用了“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的用语,显然是同意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不仅仅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审批时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
    •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另一方可以提出仲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另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有管辖权的仲裁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也有的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法律上规定这两个地区的仲裁都有权利受理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
    •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我国的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的劳动纠纷争议的处理的时候,此时是必须经过仲裁的处理程序,如果是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是可以再次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