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谁说了算
大股东怠于清算小股东提起诉讼
宁波中院支持小股东清算公司的诉请
本报讯(记者张*宇陈*滨)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清算纠纷案件,公司小股东请求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最终支持了公司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的另外两股东与原告共同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原告宁波大学与被告同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宁波市**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均为**大宁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原告诉称,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系列问题,三方股东曾协商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此后,**公司拒绝履行股东清算义务,导致无法通过协商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给原告利益造成损害,故请求法院判令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或判令两被告与原告共同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并由**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宁波大学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法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在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的原则。法院判决:限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与原告宁波大学、被告开发公司共同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逾期未清算,由法院委托清算,有关清算费用先由公司列支,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由原告与两被告按股权比例承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公司承担。
案件宣判后,被告**公司提起上诉,因未按期交纳二审诉讼费,二审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民事判决已生效。
右图:**公司的招牌。
当事人说
原告:大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对其造成损害
被告:小股东无权要求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006年9月31日,宁波大学一纸诉状将**公司与开发公司告上宁波中院。原告宁波大学诉称:原、被告三方共同形成了与**公司的股东及投资关系,股东应按约定及法律规定对公司履行清算义务,但由于**公司拒绝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股东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故只能由法院组织强制清算完成清算义务。据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或判令两被告与原告共同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公司认为:我国公司法只赋予债权人有提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权利,并没有规定股东可以提起强制清算的诉讼,所以原告在本案中不具有诉请要求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主体资格。假使原告具有主体资格,从**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来看,股东仍然只有两个,即本案的原告与被告开发公司,而且注册资本也未变更,仍然为200万元,而不是原告所诉的820万元,所以被告**公司并不是**公司的合法股东,**公司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对**公司组织清算。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开发公司对于原告诉称事实及诉请没有异议,希望能够在合法的途径下完成对**公司的清算。
案外说法
公司清算——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必经程序
秦弓
司法实践中,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动歇业解散后,无部门组织清算,股东不但不管,甚至借机私分和转移公司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时常会见到这样的现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甚至已被注销登记,但公司的财产却依然存在,公司的经营活动照常进行,或者公司股东在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不善而终止经营后,未经合法清算即占有或处置公司财产,造成财散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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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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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清算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0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除清算时,清算组侵犯了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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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公司清算的流程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9公司清算的诉讼程序如下: 具体程序是: 一、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二、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方案。 三、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 四、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 五、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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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清算公司可否进行诉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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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诉讼是否应当清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