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7:07:04 109 人看过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一起来看看广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全攻略吧!

一、广州商品房预售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办理条件

(一)开发企业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己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己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原件(如实、完整填写)(原件)

2.申请报告,原件(说明地块及开发项目情况)(原件)

3.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明细表,原件(含楼栋号、房号、面积等情况)(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提供原件核对;2.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提供原件核对;2.如有规划调整的,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的复函)(原件和复印件)

9.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1.报建四至平面图、各单元平面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2.预测绘(算)成果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4.已缴纳地价款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开发公司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6.单体报建平面四至图(晒蓝)或小区规划报建平面四置图(晒蓝),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7.地名办批复的命名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18.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原件(原件)

19.商品房预售专户证明,原件(原件)

20.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委托书,原件(原件)

21.各方合作分成比例、面积数、分配部位的协议或证明,原件(两方以上合作开发项目)(原件)

22.拆迁安置补偿情况查询复函(含直管公房和私房),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23.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24.建设单位预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认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25.申请门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办理状态

3.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申请表

2.填写完毕并提交后,反回网络申请号

3.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办理状态

5.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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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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