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上市登记领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12:27 386 人看过

办事项目:已购公房上市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土地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房产买卖协议;

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协议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5.转让方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已购公房上市查档联系单;

7.销售发票;

8.契税完税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10.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评估窗口委托评估→至房地产档案馆出具上市房联系单→领取配图、评估报告后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至财政局契税征管所缴纳契税→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转让方承担: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营业税等。受让方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填写表格:1.转移登记申请书

联系方式:总服务台:82715396受理登记:82729296

投诉电话:82724370、82757022交费领证:82712869

委托测绘、评估:827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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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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