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定义、量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46:29 113 人看过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释】本条是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确地知道所持有的货币是伪造的人民币或者外币的情况下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持有的行为。本条规定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是指行为人明确地知道是伪造的人民币或者外币而以真货币的名义进行支付、汇兑、储蓄等使用的行为。

本条规定了两个罪名:

一、持有假币罪。考虑到故意持有伪造的货币的行为不仅可能构成伪造货币、运输、出售、走私、购买伪造货币等犯罪,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对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因而本条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持有伪造货币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持有”的概念是广义的,不仅仅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有伪造的货币,而且包括行为人在自己家中、亲属朋友处保存伪造的货币,自己或者通过他人传递伪造的货币等行为。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其所持有的是伪造的货币,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不知道其所持有的是伪造的货币,如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他人携带或者保存的等等,不能构成本罪。

(三)行为人所持有的伪造货币的数额要达到较大的程度。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是在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货币罪的行为。至于具体多少数额才是数额较大,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这类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并根据打击这类犯罪活动的实际需要作出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持有的伪造货币的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构成本罪,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本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的,即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即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即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使用假币罪。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为伪造货币的继续流通、泛滥全国提供了条件,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通过使用伪造货币,也使伪造货币、走私、运输、购买、出售伪造货币的犯罪活动有利可图成为可能。考虑到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使用伪造货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是行为人在不知是伪造货币的情况下使用的;有的则是行为人通过各种途径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为了避免自己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而故意使用的;有的是行为人在伪造货币、走私、运输或者购买伪造货币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又加以使用的。本条在将使用伪造的货币规定为犯罪的同时,对构成这种犯罪的条件也作了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使用伪造的货币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使用”,包括行为人出于各种目的,以各种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作为货币流通的行为,如使用伪造的货币购买商品;将伪造的货币存入银行;用伪造的外币在境内进行兑换;以伪造的货币清偿债务等行为。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其使用的是伪造的货币。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如果行为人不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行为人所使用的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行为人使用伪造的货币如果不是数额较大,不能构成犯罪。这里规定的“数额较大”,是区分行为人是否构成本罪的标准。另外,本条还规定行为人使用伪造货币“数量巨大”或者“数量特别巨大”的,作为加重对行为人刑事处罚的情节。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货币,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不能构成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本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即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即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即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9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处刑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处刑的规定。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活动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取得,从事市场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
    2023-06-11
    273人看过
  • 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关于谎报军情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必须是发生在战时,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即故意谎报敌情,使我方据此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3.行为人实施了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虚假”包括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也包括歪曲、颠倒已存在的事实情况。“敌情”主要是敌方的有关情报。对于有些老百姓对敌情不太知道,或是听旁人道来的,或是由于心理紧张害怕而夸大敌情的情况,不能认为是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4.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贻误了战机;使
    2023-06-11
    24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定义、量刑】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走私国家禁止
    2023-06-11
    74人看过
  • 解读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司法解释
    本条是关于斡旋受贿罪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如利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利用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等,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办事。这里所说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根据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得到的利益。根据本条规定,如果为请托人谋取的是正当的利益,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根据本条规定,对斡旋受贿罪以受贿论处,即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2023-07-06
    233人看过
  •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关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及其处刑规定。本条规定的“煽动”,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等方式公然诱惑、鼓动群众的行为。煽动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标语、传单、发表演讲、发送书信等。“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是指以伤害、杀害执法人员等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这里的“国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法律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本条规定的犯罪,煽动的内容必须是试图使群众使用暴力手段来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如果不是鼓动群众使用暴力抗拒,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煽动的行为,就可能足以扰乱社会秩序,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就可
    2023-06-11
    11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二百二十条【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犯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本节规定的犯罪,犯罪主体除自然人外,还包括单位。针对实践中,一些单位参与本节规定的犯罪活动,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本条规定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3-06-11
    500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解释】本条是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犯罪。无论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还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是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用生产资料冒充合格
    2023-06-11
    168人看过
  • 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判决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是什么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本条规定,遗弃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但是也可以使用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3-07-08
    486人看过
  • 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解释】本条是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所谓“犯罪方法”,主要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本条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将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方法、技能、经验传授给他人的行为。实践中,行为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授的,也有书面传授的;既有公开传授的,也有秘密传授的;既有当面直接传授的,也有间接转达传授的;既有用语言、动作传授的,也有通过实际实施犯罪而传授的;等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传授,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在客观上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只要行为人故意地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即可构成本罪。至于
    2023-04-23
    169人看过
  •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严重吗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案件严不严重要看犯罪者的具体犯罪情节,不能一概而论。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
    2023-02-16
    358人看过
  •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以及因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如何处罚的规定。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所称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
    2023-06-11
    124人看过
  • 刑诉法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一般是指哪些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条指的是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一、盗窃罪不起诉概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二、相对不起诉影响工作吗有一定的影响的。只要不是判刑追究刑事责任,一般都不会开除的,但是如果犯错误性质恶劣,有可能会开除的。相对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三、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不追诉刑事案件在以下情
    2023-03-17
    107人看过
  • 【破坏耕地罪】刑法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
    【破坏耕地罪】司法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对本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
    2023-04-25
    153人看过
  • 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定义、量刑】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关于放纵走私罪及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的主体为海关工作人员。这里的“海关工作人员”是指在我国海关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海关机构”主要是指国务院设立的海关总署以及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海关机构。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地点设立海关机构:(1)开放对外贸易的港口;(2)边境火车站、汽车站和主要国际联运火车站;(3)边境地区的陆路和江河上准许货物和人员进出的地点;(4)国际航空站;(5)国际邮件互换局(站);(6)其他对外开放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比较集中的地点;(7)国务院特许或者其他需要设立海关的地点。在以上地点设立的海关机构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如果实施了徇私舞
    2023-06-11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有什么含义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伪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9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
    • 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法律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法释[2000]26号)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
    • 如何计算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刑法量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罪的“数额较大”指假币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 持有、使用、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