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总督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8:51:36 346 人看过

湖广总督的统辖区域范围是湖北、湖南。湖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或两湖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因湖南、湖北两省在明朝时同属湖广省,因此通称为湖广总督。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

之所以湖广总督主管湖南湖北,但没有广东省,是因为在明朝时期,设置有一个湖广省,管辖范围为湖北湖南两省,清朝初期沿用明朝的,仍设置湖广省。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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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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