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3:24 195 人看过

广州、深圳、拱北、汕头、湛江、江门、梧州、防城、北海、桂林、海口、厦门、福州动植物检疫局:

现将《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注册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各局对其他局注册的船舶认

可,不得重复注册。

2.《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由国家局委托广州局统一印制。请各局将所需

数量告广州局。

(联系人:吴飞辉联系电话:020-86663803)

附件: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规定,为便利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口岸,实行有效检疫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实行检疫注册登记制度,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所在地或就近口岸动植物检疫检疫机关办理船舶检疫注册登记和年审手续。

第三条港务部门或船舶代理人应在船舶抵口岸前将船名、预计抵达时间、装载物情况等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预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在船舶抵达口岸前,通知船方或其代理人船舶在锚地或靠泊后等待检疫或直接靠泊装卸货物。

第四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抵达口岸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办理进入口岸手续,最迟须在抵达口岸12小时内办妥。

申报时船方或其代理人须准确填写《总申报单》、《船用物品申报单》、《货物申报单》;或《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并提供载货清单等有关资料。

第五条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的船舶、进境修理船舶及动植物疫情爆发或流行期间进境的船舶登船检疫,其他船舶视情况抽查。

对船舶进行现场检疫的检查场所主要是:货舱、食品舱、冷藏室、厨房、生活区以及动植物性废弃物和泔水的存放处等。对进境船舶进行现场检疫的重点是船员自用的非货物性质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动植物残留物、废弃物、泔水和害虫等。

第六条对办妥进入口岸手续的船舶,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船舶动植物检疫通知单》或在《申报簿》上加盖船检专用章。

第七条检疫处理原则:

1.对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病虫害或

一般生活害虫超标准的物品或场所,必须作除害处理,并出具《船舶动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船方按规定处理。

2.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境物的,视情况作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3.对船上的猫、狗等宠物,限船上指定区域隔离,并检查检疫证书和预防接种

证书,如发现无证或证书过期的则禁止将宠物带离船舶,并应注射疫苗并出具预防接种证书。

4.对船上的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要求船方放在指定的地方,并进行防疫处

理。

5.对装载活动物进出境的船舶,按动物检疫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和处理。

6.对船舶装载物的植物性铺垫材料,按植物检疫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和处理。

第八条船舶驶离口岸前,船方或其代理人到动植物检疫机关办理出口岸手续。输出口岸手续时,须准确填写《总申报单》、《船用物品申报单》、《货物申报单》或《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并提供载货清单以及装载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放行凭证。

对符合规定的,动植物检疫机关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上签注或在《申报簿》上加盖船检专用章。

第九条对定航线、装载非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并在24小时往返

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深圳、拱北、汕头、湛江、江门、梧州、防城、北海、桂林、海口、厦门、福州动植物检疫局:

现将《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注册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各局对其他局注册的船舶认

可,不得重复注册。

2.《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由国家局委托广州局统一印制。请各局将所需

数量告广州局。

(联系人:吴飞辉联系电话:020-86663803)

附件: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规定,为便利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口岸,实行有效检疫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实行检疫注册登记制度,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所在地或就近口岸动植物检疫检疫机关办理船舶检疫注册登记和年审手续。

第三条港务部门或船舶代理人应在船舶抵口岸前将船名、预计抵达时间、装载物情况等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预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在船舶抵达口岸前,通知船方或其代理人船舶在锚地或靠泊后等待检疫或直接靠泊装卸货物。

第四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抵达口岸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办理进入口岸手续,最迟须在抵达口岸12小时内办妥。

申报时船方或其代理人须准确填写《总申报单》、《船用物品申报单》、《货物申报单》;或《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并提供载货清单等有关资料。

第五条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的船舶、进境修理船舶及动植物疫情爆发或流行期间进境的船舶登船检疫,其他船舶视情况抽查。

对船舶进行现场检疫的检查场所主要是:货舱、食品舱、冷藏室、厨房、生活区以及动植物性废弃物和泔水的存放处等。对进境船舶进行现场检疫的重点是船员自用的非货物性质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动植物残留物、废弃物、泔水和害虫等。

第六条对办妥进入口岸手续的船舶,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船舶动植物检疫通知单》或在《申报簿》上加盖船检专用章。

第七条检疫处理原则:

1.对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病虫害或

一般生活害虫超标准的物品或场所,必须作除害处理,并出具《船舶动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船方按规定处理。

2.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境物的,视情况作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3.对船上的猫、狗等宠物,限船上指定区域隔离,并检查检疫证书和预防接种

证书,如发现无证或证书过期的则禁止将宠物带离船舶,并应注射疫苗并出具预防接种证书。

4.对船上的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要求船方放在指定的地方,并进行防疫处

理。

5.对装载活动物进出境的船舶,按动物检疫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和处理。

6.对船舶装载物的植物性铺垫材料,按植物检疫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和处理。

第八条船舶驶离口岸前,船方或其代理人到动植物检疫机关办理出口岸手续。输出口岸手续时,须准确填写《总申报单》、《船用物品申报单》、《货物申报单》或《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并提供载货清单以及装载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放行凭证。

对符合规定的,动植物检疫机关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上签注或在《申报簿》上加盖船检专用章。

第九条对定航线、装载非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并在24小时往返

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个或一个以上航次的船舶,动植物检疫机关允许办理定期进出口岸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印发《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口岸局:为了规范和完善保税区动植物检疫工作,现将《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国家局。附件:《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附件: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加强与完善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检疫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进出保税区的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动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以下简称应检物),依照本办法实施检疫。第三条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对本辖区所设保税区的进出境应检物检疫工作。口岸动植物检疫人员根据需要可进入保税区实施检疫、监督管理和疫情监测;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在保税区设置动植物检疫办事机构。第四条进入保税
    2023-06-07
    275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植物检疫实验所: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九日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与植物检疫有关禁止进境物(以下简称“特批物”)的,引进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向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第三条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受理申请时,按下列原则审理:(一)“特批物”是否属于因科学研究、教学等特殊需要;(二)根据其种类、用途、使用和存放方式对能否造成传播、蔓延进行危险性分析;(三)引进单位是否具有符合检疫
    2023-06-07
    42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植物检疫管辖范围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为了严格执法,明确各局(所)植检业务范围和职责,方便进出境贸易,有利于各局(所)管理工作,经国家局研究决定,现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植物检疫工作管辖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执行。本管辖范围适用于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口检疫和进口监管工作;管辖范围指货物贮存场所,而不是指货主单位所在地。今后如有新机构设立,国家局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请各局(所)严格按本管辖范围的规定执行。执行中有问题可向国家局植检处反映。附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植物检疫工作管辖范围(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植物检疫工作管辖范围(试行)局(所)所在省、市、区植物检疫工作管辖范围北京北京市北京市天津天津市天津市秦皇岛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承德市石家庄(所)河北省除秦皇岛局管辖范围外河北省的其他地区太原山西省山西省二连内
    2023-06-07
    82人看过
  • 关于下发《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植物检疫所:为规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一、为规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以下简称业务印章)是指用于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签单、出证、放行等手续时加盖的各种印章。三、业务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检疫审批专用章”,办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船检专用章”,办理进出中国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动植物检疫手续时使用。3.
    2023-06-07
    379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强型有关通加舶来监的对型通问型关来署澳于关署管署船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2000〕133号)广东分署、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重庆、海口海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加强和完善监管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80号)精神,广州、深圳、拱北海关已分别在大铲岛、三门岛、桂山岛和湾仔恢复和设立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及其所载货物进行监管的中途监管站,办理海关关封和舱单确认手续。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海关实施中途监管对维护小型船舶的正常航行,维持正常的贸易秩序和打击利用小型船舶进行走私违法活动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小型船舶采取更改船籍等手法逃避海关中途监管或不按规定到中途监管站办理有关手续,个别海
    2023-06-06
    368人看过
  • 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流程的报关
    ?????ù??°????????°?à???÷????±¨???é?????????????????°?????¤×÷?÷????????1?????????°????±??????°???ì????5?±30·??°???????????ò????°ì?í?????¤?걨??????????2?????°??????°??ó????·?±?????×??·?????§?????¤??????°ì?í?걨???°??????????????3?????????ó?????¤?à·???±????±?????°?????ì?é???ó?ó??????????·?×???????????4?????????ê?????????í???±?????????¨???????????????????·???ó??????????°ì???±°ì?í???°???ú???????·?????
    2023-06-05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和内容。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
    • 岳阳市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7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销)售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投标人少于3人。(二)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3万平方米,或者单栋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
    • 关于印发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30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备案材料抄送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岳阳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
      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制度。新建物业出售前,由建设单位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单位聘请人员进行物业服务的,由单位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岳阳市xx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业务。未取得物业服务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服务业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