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0:54:03 150 人看过

【内容提要】以权利人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应当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调查机构作出分析报告作为权利人提出损害的事实证据,侵权获利计算方法及侵权获利为负时的赔偿可参照其他方法,应参照的专利使用许可费应基于合法合理性审查,法定赔偿时应将侵权人的诚信度作为酌定因素,部件专利、间接侵权、销售者等几种特殊情况中的赔偿责任确定应区别对待。

【关键词】损失获利计算、侵权人诚信度、数种情况的赔偿。

专利权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目的主要在于制止侵权,并获得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对专利侵权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和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均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我国专利侵权赔偿采用的是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的赔偿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为标准,不论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亦不论侵权人是否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这一赔偿原则排除了对侵权人实行惩罚性赔偿,亦称“填平原则”。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即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受损的市场利益,包括其为调查、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从而排除了精神损害赔偿。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

4、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

5、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赔偿数额。在适用顺序方面,权利人可以就权利人损失或侵权获利两种计算方法中作出选择,在该两种计算方法均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的前提下,适用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方法;在无法参照的情况下,则适用法定赔偿。虽然现行《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已较详尽,但是由于专利属于智力创作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其损害结果的不易确定性以及案情的复杂多样,使得对专利权的损害赔偿不可能简单划一,所以如何计算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损害赔偿额一直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出现诸多棘手的问题。

一、关于几种赔偿额计算方法在实践中的运用

1、关于权利人损失的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事实上,权利人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因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该事实的证据主要来源于权利人的财务报告,其具有单方性,较易被否定。同时即便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的总数能够确定,其原因也并不一定完全是侵权行为造成,也可能是替代产品出现、市场饱和度、专利产品本身的瑕疵、权利人专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限等其他原因造成。因此要考量因侵权造成销量减少的总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调查、分析、计算过程,在审判实践中较难查实认定。此外,若权利人实际销售数量不是减少而是增加的,但其应增加的销售数量没有增加,是否亦可认定是损失?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由于侵权产品占据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使权利人本应达到的销售数量增长率未达到,也是权利人能够预期的实际损失,应当纳入请求赔偿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怎么收集证据的方法?
    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
    2023-06-22
    472人看过
  • 请求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谁可以列为被告?
    按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下,有擅自使用他人专利等行为的,将会被认定为侵权。侵犯了他人专利,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一般侵权人都需要接受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中,侵犯他人专利,一般要经过直接拿技术的人,生产、制造专利技术产品的人,还有就是售卖专利产品的人等,因此,一旦被专利权人给告了,这些人都将可能承担损害赔偿。因此,如果被专利权人告到法院去了,那么凡是侵权行为人都可以成为被告,原告可以选择一个独立或主要侵权人作被告,也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多个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一般地,就专利侵权中,能作为被告的,包括侵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侵权产品的销售供应商及侵权产品的直接销售者或侵权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及进口者。就确定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人,将会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进行取证。实践中,怎么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按照下面的计算方式:1、以权利通常、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等收益报酬作为标准进行
    2023-04-30
    371人看过
  • 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1.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违反专利法规,擅自实施侵权行为从而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所应承担起的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职责,实际上包含三个层面的意义:第一,它体现为权利人与实施侵权者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也就是说,在某一个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拥有的专利权,遭受到了除之之外的其他人所进行的非法侵扰,由此导致他们的经济上的损失或者精神上的利益受损,那么这些权利人便有权利提出赔偿要求,而侵权者也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这样的一种法律关系,也可以称之为侵犯专利权损害赔偿之债。第二,这实质上也是一项极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即是我们常说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条款之规定,无论公民、法人或是任何主体,只要侵犯了他人合法拥有的专利权,给权利人带来损失的,势必要对此进行赔偿。最后,这还代表着法律设定的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针对他人有益的发明
    2024-08-20
    315人看过
  • 专利侵权怎么减少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具体可以与专利权人协商赔偿问题。一、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
    2023-02-27
    134人看过
  •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现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司法虽然逐步趋向完善和丰富,但是也有很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因此,立足于我国的现状,借鉴国外的精神损害立法司法进行探讨,对更好的全面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财产的合法权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民法功能和法制建设的统一,有重大意义。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丧失,因此得要求一定的财产赔偿以进行救济和抚慰的制度。并且此处的赔偿不等同于财产损害赔偿中以等量的价值填补等量的损失,因为精神损害是难以用精确的金钱额度进行计算的。所以这种赔偿是对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的物质抚慰和对精神利益减损的填补。当然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救济手段,精神损害赔偿也具有惩罚性。一、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体系。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法律中具体规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应条款。对《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
    2023-04-13
    405人看过
  •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的主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无过错方在过错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三是在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结束(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和离婚请求一并提出的,通常在诉状中体现为诉讼请求:1、离婚;2、分割财产;3、子女抚养;4、损害赔偿。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故在这种情形下,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就自然成为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其在诉讼中的性质应等同于其他诉讼请求,并无特殊之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诉讼费收取的办法,对这一统一于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计收相应的费用。在第二种情形下,
    2023-04-26
    421人看过
  • 论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是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类案件,是著作权纠纷案件最基本的类型之一,研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务,特别是研究掌握这类案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依法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不受侵害,对建立和完善著作权侵权法理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著作权侵权案件是指侵权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著作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有以下含义: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的财产上的,或者非财产的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侵权人有赔偿损失的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主要揭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即著作权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023-06-08
    268人看过
  • 论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权侵害中的重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10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这一司法解释表明,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本文试图对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及其赔偿责任的实行提出初步的看法。一、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确定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把握好以下原则:1.必要原则在确定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时,一定要把握好必要原则。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第一,认清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第二,要对确有必要的才给予赔偿。2.严格原则严格原则的含义,就是在确认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要严格坚持这种责任构成的要件,不能轻易、随意地认定这种赔偿责任;同时,在决定精神损害赔偿
    2023-07-07
    226人看过
  • 浅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领域中的知识产权含量逐步升高,由侵权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增加。为了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中,主要涉及两大问题,一是侵权事实的认定,二是损害赔偿的确定。对于侵权事实的认定,我国相关的规定比较完善,并且在审判实践中也逐步摸索出来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程序和手段,侵权事实的认定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由于我国立法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成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损害赔偿问题解决不好,有时就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不仅不能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无法起到吓阻侵权,保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竞争环境的作用。笔者总结几年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些体会和心得,试对损害赔偿的相关问
    2023-06-13
    348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谁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谁?权利主体是被侵权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被侵权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哪些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2024-02-12
    67人看过
  • 试论我国专利侵权罪与非罪的界限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对于鼓励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建立,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开始显现出来。由此而产生的专利侵权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侵害了专利权人及相关权力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那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专利侵权往往是按民事纠纷来处理,即由专利权人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权利,有关部门在认定侵权事实后,对侵权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或行政处罚。这是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情况,市场经济尚未建立,专利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没有真真完全凸现出来,人们对专利侵权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专利侵权的案件不断发生,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破坏和危害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侵权人的这种侵权行
    2023-06-08
    69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是不是有利息损失
    一、侵权损害赔偿是不是有利息损失侵权损害赔偿有利息损失。民法典规定,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而间接损失包括获得的预期利益即利息。但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间接损失是存在的,法院才会支持间接赔偿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
    2024-01-22
    124人看过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赔偿,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
    2023-02-04
    480人看过
  • 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吗
    一、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如下: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二、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吗财产损害侵权损害赔偿属于债权,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侵权行为,所以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损害赔偿属于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
    2023-05-06
    49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之权利人损失的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9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之权利人损失的确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 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
    • 专利侵权侵犯外观专利受损害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8
      外观专利侵权不是特别严重,但需要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
    • 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3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为: 1、全部赔偿原则。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由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 怎样讨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3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