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具有如下特点: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和合伙人的身份关系联系在一起。合伙人退伙、入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都要发生变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伙,甲如果要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就是声明退伙的意思表示,丁如果在乙、丙同意下接受了甲转让的财产份额意味着其为新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退伙、解散时才表现为具体的权利,除此之外,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不是一种随时可兑现为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与合伙企业财产紧密联系。一方面,合伙财产的每个所有者对于合伙财产都具有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权是一种可以量化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根据协议中预先约定的比例将共有权分割为同种同质的几个部分,一个合伙的财产份额即为其中的某一部分。另一方面,合伙人对其财产份额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对于合伙财产的特定部分主张排他性的独占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其用途,合伙人不能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只有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或退伙或解散时,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才从合伙企业财产中分离出去。
一、合伙财产纠纷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可以明确,通常情况下,确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从第二十四条起至第三十三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九种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内容,主要以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为标准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规定,确定共同管辖案件的管辖法院有两条规则:一是由原告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以原告选择起诉的法院为本案的管辖法院。二是当原告向几个共同管辖法院都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
财产分割时如何处理合伙企业的出资
287人看过
-
合伙企业除名后怎么分割财产
64人看过
-
如何在合伙企业中分割财产
264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6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
35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合伙企业的出资怎么分配
120人看过
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投入的财产、实物、货币等,以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它是合伙企业正常运营的物质基础和保证。 合伙企业财产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合伙企业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 更多>
-
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怎么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3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出资,而另一方不是该该企业合伙人的,离婚时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
-
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时,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的法律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享有共同的处分权。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 在交易过程中,合伙企业对合伙财产的处分经常是通过合伙人的具体行为体现的,对受让人来讲,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二是对合伙人是否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不知晓。对此,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
-
合伙企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6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的处理方法: 1、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合伙人退还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分割退还的财产; 3、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合伙企业财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后,其财产范围包括:(1)设立时合伙人缴付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各项收益;(3)以合伙企业名义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由于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因此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
如何分割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7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即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