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的法律依据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8:35:45 428 人看过

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版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权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交房入住90天内房产证必须办理成功,否则视为违约。

业主买房4年未拿到房产证系因开发商未缴契税

交房4年多了,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费用都缴了,但是房产证一直没能办下来。昨日住在荷塘区天鹅湖1号的付女士向本报投诉,从2011年她买房到现在,连房产证的影都没见着。记者了解到,小区的第5栋已经办理了房产总证,但是其他4栋目前还没有办理,整个小区没有一个人办理了房产证。

居民整个小区都没办理房产证

接到市民投诉后,《长株潭报》记者来到了天鹅湖1号,在楼栋永久质量责任标牌上,记者看到了天鹅国际住宅小区字样。据了解,该楼盘从2011年开始交房,由株洲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共有5栋600多户业主,至今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付女士说,楼盘从2010年就开始有居民入住,但是4年多以来,整个小区没有一个人办理了房产证,都是黑户。

业主王先生表示,开发商承诺过多次会办理,但一直未兑现。一辈子的积蓄用来买房,结果房产证一直拖着不办,我们只能干着急。

记者从株洲市房产局房屋产权发证中心工作人员处证实,天鹅国际住宅小区确实没有一户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明,但其第5栋已经办理了房产总证。

房产局未缴维修基金和契税,不能办房产总证

为什么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呢?业主王先生表示,是因为开发商一直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导致程序上走不通,不能办理房产证。

原来,在2011年之前,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可以由开发商代为缴纳,再将钱上缴到相关部门。王先生在买房时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和契税等费用,就是由开发商代收的。

付女士说,她在购房时就将2.8万房屋维修资金和契税交给开发商,但是契税发票一直没能拿到,到房产局也查不到是否缴纳房屋维修资金,而且整个小区都是由开发商代收。

记者从株洲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天鹅国际住宅小区第1栋有2户缴纳了房屋维修资金,第5栋基本上缴纳齐了房屋维修资金,其他栋没有缴纳。

株洲市房产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是不能办理总证,自然就办不了个人的房产证。就算缴纳齐了房屋维修资金,还需要契税发票等相关的资料才能办理总证,然后根据程序走下一步。《长株潭报》实习记者李圣鹏株洲报道

律师建议

开发商如侵吞代缴费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没有将业主的资金全部交到房产局,又没有契税发票,那钱到哪里去了?开发商株洲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刚支支吾吾,不愿回答。并表示,房产证正在一栋一栋办。当记者询问办证时间进程时,陈刚不回答然后将电话挂断。

对于开发商长期不能帮业主办证的问题,湖南百杰律师事务所赵耀表示,如果开发商表示钱已经不知去向了,或者拿不出来这笔钱就涉嫌犯罪,业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赵耀说,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业主想要尽快办好房产证,就需要将委托给开发商的钱都追缴回来,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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