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行政处罚的时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00:09 197 人看过

药监行政处罚的时效包括追诉时效、裁决时效、执行时效,超过时效期限,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得再作处罚,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不予受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行政处罚时效制度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超过时效期限,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得再作处罚,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不予受理。由于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对有关时效未作规定,所以应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追诉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二年期限即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适用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时效。二年时效制度的适用条件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在二年内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超过二年才发现的,行政机关丧失处罚的权力。值得探讨的是,如何界定“发现”。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发现”也应当以是否立案作为界定的依据,即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二年内,如行政机关已立案调查,就不受二年时效的限制。为防止违法行为人利用二年时效制度逃避法律的追究,行政机关对于违法嫌疑人下落不明的重大违法案件应依法予以立案,使追诉时效中断,便于今后有效地行使行政处罚权。追诉时效期限起点的计算,《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裁决时效

行政处罚的裁决时效是指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后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规定严格意义上的裁决时效,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相关规定,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将于7月1日废止)第26条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述规定实为办案期限,是对行政机关办案工作效率的要求,而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裁决时效,因为并没有规定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的法律后果。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制定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处罚裁决时效是必要且可行的。

执行时效

执行时效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时效作出规定。由于大多数行政机关本身并无自行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这里探讨的执行时效是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行政处罚法》第51条、《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第5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超过此时限,行政机关则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简述行政处罚时效的意义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在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便会依法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制度。时效并非为行政处罚法所独有,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也都有自己的时效。不同的法律部门在时效的种类上存在差异,如民法上的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刑法上的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而行政处罚时效,则分为追究时效和执行时效。所谓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和其他有处罚权的组织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出这一期限,则不能再行追究;所谓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是指行政处罚作出后,如经过一定期间仍未执行,则可免予执行。对于行政处罚的时效问题,我国过去的立法中缺乏普遍、统一的规定,只有个别单行法律、法规中对追究时效有所涉及。然而,行政处罚时效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对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处罚效率的提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践界都一直关注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建立。
    2023-04-24
    177人看过
  • 非法转包的行政处罚时效
    非法转包的行政处罚时效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一、林业行政案件追诉时效多长时间林业行政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但其追究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林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进行行政处罚。二、如何认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规定,认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023-03-16
    39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有时效吗
    行政处罚没有执行,执行有时效。当事人需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但是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一、行政处罚分期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没申请和批准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1、内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2、释义:本条是对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
    2023-03-29
    3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的区别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4.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
    2023-03-16
    107人看过
  • 规定时效:行政处罚的时间限制
    行政处罚是有时效性的,即2年。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时效有多久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一、该
    2023-07-04
    231人看过
  • 生产假药罪的行政处罚
    首先,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其处罚方式如下:构成生产假药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属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卖膏药会不会坐牢卖膏药想要不违法,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具有药品生产资格等相关资格。如果所卖膏药属于假药,则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所卖膏药属于劣药的,则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
    2023-06-27
    46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
    一、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逾一定期限仍未执行的,免于执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其行政处罚的时效未作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却规定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的申请期限。二、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免除滞纳金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三、行政处罚多久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超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
    2023-05-20
    221人看过
  •  处理行政处罚时效问题的方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超过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将不再能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因此,如果公民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将不再受到行政处罚;而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上述期限将延长至五年。如果超过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将不再能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超过行政处罚时效会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时效为自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超过时效,行政处罚将不再予以追究。然而,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23-08-27
    349人看过
  • 食药监行政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内送给当事人
    一、食药监行政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内送给当事人?1、简易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当场给当事人的。2、一般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七日内送达给当事人的。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1、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2、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
    2023-06-02
    4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外部监督
    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无论是遵循程序的行政机关还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都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入在“外部程序”——行政程序中直接关系相对人程序权利——的部分之中,而对一般程序中不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联即归类为“内部程序”的部分未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在案卷归档时,采取分装正、副卷的做法,把涉及外部程序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权利告知书、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等装订成正卷,涉及内部程序的部分——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装订成副卷,在行政处罚受到司法审查时,仅向法院移送正卷,而副卷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供留档使用。法院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时,也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遵循外部程序的材料,而对不直接涉及相对人权利的程序步骤一般不作审查的要求。一、行政机关中什么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一是执法人员在办理一般程序的案件时,“审核”是执法机关负责人作出行
    2023-06-25
    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效力时间是多久
    1、行政处罚的效力时间是永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自送达当事人后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可以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一、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知情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前,烟草专卖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做错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法律,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为什么要这样处罚。告知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途径。如果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当事人只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明白白,才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并认识和改正错误。2、确认权当事人有权确认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制作询问笔录、勘验
    2023-03-19
    178人看过
  • 2024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何规定
    一、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何规定1、行政处罚时效性的规定如下:(1)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3)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4)行政处罚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调查终结,
    2024-03-17
    121人看过
  •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行政处罚时效的计算: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对2年期限的计算方法有三种情况:第一,行政违法行为没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即违法行为一次完成)的,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发现之日,下同)计算,超过2年不再处罚。第二,行政违法行为有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不再处罚。第三,行政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即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的,也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不再处罚。超过处罚时效不能给予行政处罚意味着不仅不能处以罚款,同时也不能给予其他行政处罚,比如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就审计机关而言,因超过时效而对被审计单位不能做出行政处罚时,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审计处理。因为审计处理没有时效的限制,审计处理是一种纠
    2023-04-24
    41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可以罚监护人吗,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处罚法可以罚监护人吗未成年人违法的,不会对监护人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违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
    2023-04-18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药监的行政处罚规定有哪几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9
      1、该行政处罚种类设定的法定依据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种类中,这是规定条款最多的一种,可见其重要性。 2、与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相比,虽然表述不同,但两者性质相同,即都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性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
    • 如何追诉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时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如下: (一)应受处罚的构成要件,指某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加以确认的。具体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
    • 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时限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4
      药监局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2
      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时效是多长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两年,即违法行为两年未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 当然,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只是找不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不确凿,无论多久都可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