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23:45 84 人看过

中国海商法从第257条至第267条共11个条文较全面地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另外中国有一些行政法规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现择其要者介绍于后:

(一)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有:

1、在提单运输中货方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货方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承运人交付货物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算;

2、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自理算结束之日起算;

4、互有过失船舶碰撞引起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一船负连带责任而支付的赔偿额超过其过失比例,向他船追偿的请求权,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算;

5、申请打捞沉船或申请发还捞起的原物及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的期限,自该船沉没之日起算,但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有关部门规定申请期限及打捞期限的除外;

6、国外索赔人向港口索赔的,自编制记录的次日起算。

(二)二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二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有:

1、有关航次租船合同和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2、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算;

3、保险人要求海上保险赔偿的请求权,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4、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自旅客离船或应离船之日起算;造成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此期限最长不超过旅客离船之日起三年;旅客行李灭失或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应该离船之日起算。

(三)三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三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是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请求,自损害发生之日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四)其他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90日时效期间。在提单运输中,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或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为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

中国海事审判史上曾有沿海、内河运输180日时效的规定。但最高法院于2001年5月22日决定:托运人、收货人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此规定自同年5月3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分类与规定
    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刑事诉讼法时效期多少年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3-07-08
    455人看过
  • 工程安全事故分类如何划分
    工程安全事故分类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1.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3.重大质量事故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1.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2.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3.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4.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5.凡具备国务院
    2023-05-01
    41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
    一、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况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起算),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二、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短期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
    2023-06-27
    202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及诉讼时效的分类
    一、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二、诉讼时效的分类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的分类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2.特别诉讼时效:法律对一些特别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指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从侵害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予保护。三、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
    2023-05-06
    410人看过
  • 离婚时民事诉讼中如何划分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开庭程序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
    2023-07-12
    452人看过
  •  探讨刑事诉讼时效的分类及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了不同刑期的犯罪行为经过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经过的时间限制也不同。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经过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经过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经过二十年。根据不同刑期的犯罪行为经过的时间限制,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经过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经过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经过二十年。 不 同 刑 期 犯 罪 行 为 的 诉 讼 时 效 计 算 方 法不同刑期犯罪行为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概念,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同刑期犯罪行为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有一定差异。一般来说,普通犯罪行为的诉讼时效为5年,从犯案之日
    2023-09-08
    302人看过
  • 保险价值分类如何划分
    一、保险价值的定义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它有时间性,是一个动态值,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对于同样的保险标的物,甚至是同一保险标的物,在不同的时期或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价值量。此外,由于固定资产的财务折旧、技术进步带来的名义折旧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等等因素的影响,就大多数财产来说,同一标的物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其保险价值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当然,在通货膨胀的市场条件下,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可能会以不同寻常的速率增长。二、保险价值分类如何划分根据保险价值的确定,可以分为定值和不定值两种。定值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前保险人和投保
    2023-06-08
    124人看过
  • 报关企业分类如何划分
    一、报关企业分类如何划分1、专业报关企业,系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专门从事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业务,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专业报关企业必须在名称中冠以XXX报关行或XXX报关服务公司字样。2、代理报关企业,系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3、自理报关企业,系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自理报关企业只能办理本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不能代理其他企业报关。二、报关企业的业务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撤销(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1、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
    2023-06-06
    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直接证据如何划分
    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某一情节片断,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所谓案件主要事实,是指当事人系争议之主要事实或诉讼的主要标的。案件的性质和类型不同:其主要事实的内容就不同,从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范围也就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指被追诉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它包括两个方面:犯罪行为是否确已发生和该行为是否为被追诉人所为。因此,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2023-04-22
    1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分类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诉讼时效的分类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特别诉讼时效则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
    2023-06-19
    262人看过
  • 航空人员的分类如何划分
    一、航空人员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九条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第四十条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照,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第四十一条空勤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第四十二条航空人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走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空勤人员还应当参加定期的紧急程序训练。空勤人员间断飞行的时间超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时限的,应当经过检查和考核;乘务员以外的空勤人员还应当经过带飞。经检查、考核、带飞合格的,方可继
    2023-06-08
    4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时效分类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3、最长诉讼时效(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三、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
    2023-08-05
    236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计算和种类分析
    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即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不仅包括普通的民事诉讼,而且与起诉性质类似的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行为,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比如申请支付令、申请宣告破产、申请强制执行、申请
    2023-06-07
    374人看过
  • 工程分包的分类是如何划分的
    工程分包的分类是划分为一般分包和指定分包。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一、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办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我们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含义。将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为保障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负责。总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一种形式、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完成的一种行为,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负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施工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人就分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
    2023-06-21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的时效分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7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特别诉讼时效则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一般都适用特殊时效。并且特殊时效可分短期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其中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 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怎么划分,诉讼时效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
    • 民法中的离婚诉讼时效是如何划分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诉讼时效制度对于当事人维权来说至关重要,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对于时效制度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必须清楚我国法律上对于时效制度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因此,中止的事由主要有: (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
    • 如何区分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30
      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
    • 集体商标分类如何划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8
      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法律上并没有对集体商标进行分类,但是在集体商标申请的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主体提供证明材料。首先,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其次,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