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日期从哪天开始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12:11 366 人看过

审查起诉的日期从检察院的文书中记载的日期开始算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检察院在接受到某个形式方面的案子需要及时到法院要求开始诉讼的步骤的,但是一般检察院在起诉之前都会书写一份文书来记录所有的情况和材料证据,而在文书中记录下来的日期就是正式审查起诉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的固定时间里是必须处理完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何开始计算,超期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何开始计算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办案机关开始立案侦查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超期怎么办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超期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三、刑事诉讼法起诉的期限计算分类刑事诉讼法起诉的期限计算分类为:1.继承权纠纷
    2023-06-28
    144人看过
  • 利息计算的依据是从起诉日开始
    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依据是法院判决书。法院在进行借贷纠纷的审判是需要明确利息的偿还利率以及期限。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在起诉状上写明欠款和利息的数额,方便按照法院标的额计算诉讼费用。若借贷类型为民间借贷,一般可以主张偿还利息至借款人还清之日。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
    2023-07-02
    494人看过
  •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延长开始日期是什么
    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延长开始日期是什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延长开始日期是上个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告知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
    2023-04-19
    310人看过
  • 商标被撤销从哪天开始起算
    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商标撤三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对他人提出商标撤三是扫清商标申请障碍的有效手段。商标撤三的流程:提起商标撤三申请→准备资料→向商标局提起申请→形式审查→注册人举证→撤销商标/继续持有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申请书、委托书、执照等
    2023-06-13
    196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日起开始计算
    一、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日起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如果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且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二、可撤销假释的条件1.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的;2.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2023-04-25
    497人看过
  • 借条过期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借条是没有有效期的说法的。但借条纠纷有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一、借条有效期时间是多少时间借条一般是一直有效。但是若有效期指的是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条款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应该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债权人多次催告而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日起三年。二、关于借条的还款日期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3年。三、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有效。借条的最长有效期限是二十年。但
    2023-06-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时间从起诉日期开始计算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25
      审查起诉是以以检察院的文书上的日期来确定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
    • 新车保险日期是从日期开始算还是投保日期开始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投保之日起算。为了能够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个性化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本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能够全心全意为您提供法律帮助,提供高附加值和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
    • 从哪天开始计算残疾赔偿金?从哪天起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以定残日作为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应当是17年。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 民间借贷诉讼为期两年是从借条日期开始算还是从还款日期开始算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是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算。但是如果证明此日期之后进行过催讨的,又从催讨日期之后两年。
    •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从起始日算起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3、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从取保当天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