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证能过户给同村村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40:46 140 人看过

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是相关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相关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可以叫做“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事实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亦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本身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集体的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

房屋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集体土地证变更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3、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2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二、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这种房产过户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儿女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

第二种房产过户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第一种方式需要交纳的税费比较多,你们可以自己考虑用哪种方式来过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非村民能否使用本村的集体土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本村集体成员在经过法定程序后,有资格获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发包方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将集体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本村集体成员在经过法定程序后,有资格获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将集体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发 包 方 能 否 将 集 体 土 地 发 包 给 非 本 村 单 位 或 个 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发包应按照发包单位成员的合理意愿进行,且不得将整块集体土地直接发包给非村民或个人。这是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应当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和发展,而非用于非农业用途。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将农民集体所有
    2023-09-05
    3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补偿费是村集体所有吗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征收农村土地补偿费是多少征收农村土地补偿费并不是法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当地政府结合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确定。《土地管理法》
    2023-08-15
    163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户口属于农村户口吗
    农村集体户口是不同于农村户口,属于非农村户口,就是以转为城市户口了,但在城市内没有房子,不能当独成户,就成为农村集体户口了,农村集体户口不能在农村享有自己的土地及相关补贴。农村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式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果是农村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一、集体户口是什么户籍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如果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二、社区集体户和普通集体
    2023-04-06
    1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未经村民同意是否违法
    不合法,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一、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农村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来发包,分属两个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农民把房屋卖给外村人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对农民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购买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且尚未获得宅基地,或者虽已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也无法
    2023-04-05
    384人看过
  • 村民是否需要同意,方可征用农村集体土地?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办理哪些手续1、拟定土地征用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2、批准同意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4、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补偿。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可能固定的,一方面农村的土地有宅基地和农用地两种类型,其次,即便是征收农用地,土地产值,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影响到征地补偿标准。而且征用土地的补偿金
    2023-07-12
    358人看过
  • 村集体财产能不能分给村民
    一、村集体财产能不能分给村民村集体财产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可以分给村民。1.以集体土地被征用为例,村民是可以分得征地补偿费用的。农户在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可以享有征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补偿等费用。2.这些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需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程序的审议和决定。(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所有。(2)对于安置补助费,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被征地农民,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二、村集体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村集体财产的分配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在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情境下,相关法律规定了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原则和使用方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就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归属和用途。2.村集体财产分配还需遵循村
    2024-07-15
    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民集体所有权归谁
    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的应当分配给集体成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请问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承包林地合同怎么写?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
    2023-02-23
    43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村里不能随意卖!记住:土地归村集体而不是归村委
    在农村很多地方,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无人看管,很多村子便会出现由村委出面,将农民的土地“卖”掉,用于种植、建厂或房产开发的情况。比如,村里有一块地,不知不觉被人盖了栋房子出售。本来属于村集体的,怎么就变成个人使用了呢?大家的地,村委会就能随意“卖”掉吗?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详细分析。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村委会无权出售。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由此可见,村委无权出售村集体的土地,农村土地只可以依法流转。大家口头常说的“卖”其实是村委会将农民土地进行流转了。那什么是土地流转呢?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
    2024-02-06
    402人看过
  • 本村非农户村民是不是村集体成员
    本村非农户村民可以是村集体成员,如现户口未在本村的现役士兵和符合复员条件的现役士官、在校学生、户口暂挂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以及在押服刑人员。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4-05-14
    476人看过
  • 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办
    1、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起诉的方法解决。2、个人承包的土地归个人使用,他人没有权利无补偿的使用个人承包土地。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那么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3、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那么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那么也可以直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2024-05-10
    479人看过
  • 户口不在村集体,能办集体土地股权证吗
    在通常情况下,农村股权证书的发放对象通常锁定为本村的农村户籍人群,并且此类人员还应当持有本村的户籍证明,其户籍应当位于所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然而,对于非村庄内部的人群,尤其是都市户籍的人士而言,获取农村股权证书的可能性极低。这主要涉及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严格限定,欲获得相关证书,首要条件即为获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应当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和股东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信息,并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
    2024-07-25
    35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征收不是无偿的,更不能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3、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方不履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强制拆除,对于违法的建筑,可以不给予补偿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
    2024-05-03
    283人看过
  • 村民有权利查看村里集体土地吗
    1、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2、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
    2024-05-13
    283人看过
  • 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能否买卖,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如何买卖
    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能否买卖农村集资房能否买卖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从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如何买卖农村集资房的买卖存在风险由于集资房的转让存在以上诸多限制,因此购买者在购买集资房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其必须仔细审阅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查明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2、要清楚购买集资房存在风险,尤其是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集资房风险更大。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有很多的限制,一般外单位的人不知道,容易被骗。3、产权明晰是集资房上市出售的基本条件,集资者只有拥有全部产权才处
    2023-08-1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人是同村,土地证不是同村,集体土地证能过户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只要买卖双方都是一个村的,属于一个集体,那么~~你们在通过村委会,办理相应手续前提下,是可以转让过户的!私自过户是无效的。
    • 农村户口能给集体土地借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我国《保证法》第34条第1项“典质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能够典质”的限定,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典质应当是有效的。但《保证法》第37条第2项还限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典质。按照上述限定,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典质是有效的,但是典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典质房屋的建筑手续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废除而以建筑
    • 农村村民集体土地为经过村民同意是否可以买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5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虽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但是按照上述法律条文,显然也是违法的。因此,这个买卖行为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
    • 非本村村民继承父亲的集体土地房屋能过户给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一般来说,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只要买方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
    • 可以将过户给子女的农村集体土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从法律上讲没有问题,建议再咨询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