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54:50 286 人看过

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是指在原告提起派生诉讼时,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而责令具有一定条件的原告向被告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以便在原告败诉时,被告人能从原告所提供担保的金额中获得诉讼费用补偿的制度。诉讼费用担保是运用利益杠杆的调节机制来遏制那些居心不良的人意图通过派生诉讼的方式达到追求自己利益的目的,以保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因为一旦原告败诉就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而且还要为参加诉讼的公司及被告董事等人支付诉讼费用,这就自然加重了原告的负担,从而可以阻止那些不必要的甚至有害的派生诉讼的发生。

在美国,早期的公司法或有关担保方面的法律一般要求股东为有关诉讼方面的费用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因为对被告承担责任而花费的赔偿以及有关代理律师的费用。有时,此种费用数额惊人,达到上千万美元。该种规定一定程度上扼杀了股东的派生诉讼提起权。可见,该种规定对公司的保护是过度的,它几乎把值得称赞的派生诉讼都看作是无益诉讼。即使诉讼被证明是有益的情况下,原告被要求提供的担保数额可能比原告获得的利益要高的多。因此,有的学者认为费用担保制度是对股东的歧视,它打击了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积极性,该制度敲响了派生诉讼的丧钟,应当予以废弃

但是费用担保制度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其在遏制恶意派生诉讼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现在美国各个州采取了更为科学的折衷立法选择,对该制度的具体设计做了相应的修正。例如,美国加州规定只要原告所在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董事和职员能够证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根据其请求,责令原告提供诉讼费用担保:一是派生诉讼不存在使公司或其股东受益的合理的可能性;二是派生诉讼中除原告所在公司之外的被告根本没有参与原告所追诉的行为。可见,此种立法模式实质上是将派生诉讼费用担保是否提供的权力交给法庭行使。根据《日本商法典》第267条的规定,股东提起派生诉讼时,法院依照被告的请求,可以责令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此种担保仅在被告董事证明该种诉讼之提起系出于股东之恶意时,法庭应被告之请求而责令提供时始有必要。可见,日本对于实行诉讼费用担保制度的标准与美国加州之规定十分想若,而与美国其他州之规定相异。

可见,诉讼费用担保制度虽然有可能加重行使派生诉讼提起权的原告的负担,使许多无财力的小股东由于无法提供担保而被拒于法院门外,从而影响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但是,该制度对于限制少数居心不良的股东滥用派生诉讼提起权而无理缠诉,阻却包括通谋诉讼在内的各种不当诉讼,防止他们为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的确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论股东派生诉讼管辖制度的设计
    股东派生诉讼又称股东代表诉讼、股东衍生诉讼或股东代位诉讼,是从保护少数股东权益人手而设计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我国现行公司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第152条开创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该条规定了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当履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及上述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在符合该条第二款所定条件时,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作为一种司法救济,股东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即股东派生诉讼案件的管辖,是人民法院处理该类案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然而,股东派生诉讼案件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型案件,不仅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现行公司法也未作出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因此,如何规范股东派生诉讼的管辖,正确处理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衔接,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笔者就此问题略谈一些粗浅认识。民事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主要协调不
    2023-06-09
    141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法律效力及诉讼费用负担问题
    1、派生诉讼的法律效力。股东派生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当然,维护了公司的利益也间接地维护了股东自身的权利。在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属于公司,一般说来,对派生诉讼实体问题的最终判决具有既判力,对公司和所有的股东(包括开始为原告但后来又退出的那些股东)皆有约束力。经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也具有同样的效果。在派生诉讼过程中对程序问题的裁决并不具有绝对的既判力。关于法院驳回派生诉讼的裁定的既判力,则依驳回的原因而定。在诉讼自动驳回,或者因股东不具备原告资格,未按法院要求提供被告主张的费用担保等被驳回时,不影响其他股东依法再行起诉,但诉讼因实体问题被驳回时,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具有拘束力。在出现派生诉讼要自动驳回的情形,法院有时会向公司股东发出公告,通知他们来参加诉讼,若无人出庭应诉的话,法院做出的驳回判决往往具有既判力。2、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于原告股东提起诉讼
    2023-04-16
    460人看过
  • 裁判请求权保障与诉讼费用制度
    我国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而尊重和保障人权必须要保障公民的裁判请求权得以实现。保障国民的裁判请求权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的诉讼费用制度是保障公民的裁判请求权的重要环节。近期廖永安教授等撰写的《诉讼费用研究》一书,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从理论和实证角度系统论述了诉讼费用问题,该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诉讼费用制度的学术专著,对于提升我国诉讼费用研究的理论层次,完善我国的诉讼费用立法,保障公民的裁判请求权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纵览全书,我认为该书有如下特点:首先,理论探讨深入。该书对我国现行的诉讼费用制度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剖析,指出了诉讼费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应当以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的实现为最高理念,特别是要保障当事人裁判请求权中的诉诸司法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保护公民权利的方式是多元的,但司法救济无疑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障方式
    2023-06-08
    464人看过
  •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在新公司法颁布之前没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明确规定。1993年的公司法在股东诉讼权利方面的规定仅限于一些框架性的条款:其62条明确了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而对公司造成损害时应对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却未对公司不能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董事的责任时由谁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加以明确。其111条的规定也仅仅只是对于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并未能涉及到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况。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却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控制合营企业的外方与卖方有利害关系,国营企业的中方应以谁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的复函》中提出:控制公司的股东与合同对方存在利害关系,合同对方违约,而公司不行使诉权,股东得行使本属于公司的诉权。这是我国第一次有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底颁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也为股东代表诉讼制
    2023-04-26
    471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起源及理论基础
    股东派生诉讼,也称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action),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大股东、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拒绝起诉或怠于起诉时,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源于英国1964年Eastpantdminingco.V.Merryweather案的判例。该案创设了这样一条规则:如果少数股东指控控制公司的人欺骗了公司,则该少数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然后英国法院通过判例发展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则,允许在某些法定的情形下股东可发动派生诉讼。后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美国得到了全面发展,在实体法上和程序法上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则。其影响力不断扩大,不仅被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和公司法所借鉴,而且还被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借鉴,从而成为少数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成为现代公司法所规定的一种重要制度。对于股东派
    2023-06-05
    487人看过
  •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
    一、引子公司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润的最大化。当股东由于众多的人数而无法自己管理公司时,把管理公司的权力委托给有具专门管理知识的代理人(董事和经理人员)是有助效益增长的行为。然而,如果代理人是理性的话,他们的决定就不一定是最有利于公司的。这样,作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者的委托人-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如何解决因代理人和委托人利益不一致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问题成了金融经济学者、现代公司法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里,减少上述利益冲突的机制有市场、合同和法律。具体而言,股东的表决机制,资本市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市场,产品市场,经理市场,报酬制度,独立董事机制,以及董事义务的规定起了很大的作用。1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是股东通过司法制度约束董事履行他们对公司义务的一种方法。这种非公共的法律执行(privateenforcement)方法是成熟的市场经济里不可缺少的降低公司代理人和委托人之
    2023-06-11
    342人看过
  •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如何构建和完善
    新公司法由于存在大量的制度缺失,许多问题未能在新法中得到明确,导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更多的是依靠自由裁量权的发挥,而这样导致的是诉讼结果缺乏威信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公司法并未能取得人们所预期的效果。与英美法系国家百余年的派生诉讼实践历程相比较,我国新公司法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还略显粗糙。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本土之司法资源,对我国公司法及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既鼓励股东为公司之利益而起诉又阻却股东之不当诉讼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成为当前公司立法的必然选择。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派生诉讼的提起仍属于股东权救济的例外情形,是否就公司所受之损害提起诉讼,公司应享有最初的决定权,但又不允许有过错的董事等内部人遏制因其不当行为所导致的合法诉讼。理想中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应当能够为少数股东和管理公司的人士之间的纠纷,提供一个快速、公平且节约成本的争议解决机制,同时还不
    2023-06-27
    162人看过
  • 对于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建议
    1、充实原告股东资格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不仅需要符合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形式资格,还要符合实质资格,但对于如何检测原告股东公正并且充分地代表公司利益,则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譬如,原告股东与所诉称的交易是否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该种诉讼是否得到其他股东的广泛支持;原告股东是否曾经参与、批准或者默许过所诉称的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等。这些因素只是一些重要的参考因素。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关于这一条件,建议司法机关在制定司法解释时予以补充。2、明确派生诉讼为非财产诉讼日本商法将股东派生诉讼视为非财产请求权诉讼,一律按8200日元收费。韩国民事诉讼等印花税法将股东派生诉讼视为无法知道诉价的诉讼,不考虑请求金额,一律将诉价作为1000万韩元,计算印花税。以上立法,我国应予以借鉴。虽然派生诉讼理论上原告股东应当与其他财产案件的原告一样,按照争议的金额和法定比例预缴诉讼费
    2023-06-05
    175人看过
  • 确立派生诉讼制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确立原告主体资格。各国公司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持股时间要求。英美法系国家对此采用当时股份持有原则,即要求派生诉讼的原告必须在其起诉的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时拥有公司股份,而不得对其成为公司股东之前,公司所受到的侵害提起派生诉讼。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持股期限原则,即要求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必须在起诉之前持有公司股份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如德国为3个月以上,日本为6个月。二是持股数量要求。大陆法系国家都要求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如法国规定须持有公司股份的5%以上。英美法系国家对派生诉讼的原告须持有多少股份不加限制。(二)设置原告股东代表的担保义务。原告股东代表提起的派生诉讼,由于被告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或监事、经理,若告错了,或原告股东代表滥用诉权,很可能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给被告造成经济或名誉的损害。为防止原告股东代表滥用诉权,法院可依被告的
    2023-06-05
    371人看过
  • 诉讼保险制度初探
    法律综合知识
    [摘要]作为一种诉讼风险的社会转化方式,诉讼保险制度在西方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意义。诉讼保险制度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实现接近正义的客观需要;有助于缓解政府实施法律援助的压力;有助于稳定律师收入,提高律师服务水平;有助于使诉讼风险在社会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分散,并促使当事人通过司法救济的手段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引进诉讼保险制度尚存在着诸多障碍。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充分发展,以及公民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高,这些现实障碍的影响将会逐步减弱甚至消除。因此,诉讼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有一定的可行性。[关键词]诉讼保险,诉讼费用,法律援助诉讼保险制度,其具体含义是指保险损失不在内。对于由被保险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有责任支付。如果被保险人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他就应当去申请援助,保险公司将不补偿应由法律援助支付的那部分费用。此外,执行判决的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也
    2022-04-08
    24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担保制度是怎样的
    股东代表诉讼会直接导致公司相关政策的暂停实施,这种行为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害,为了防止部分股东滥用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设置了担保制度。1、为什么实施诉讼担保制度?尽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大多数股东是基于善意,但是,恶意股东企图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达到不正当目的的情况在现实中也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作为一种阻却恶意诉讼的措施,诉讼担保的制度还是有其保留的价值,关键是要对其进行改良,决不能因过重的担保负担而妨碍了正常的代表诉讼。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从原告的主观状态(可通过被告举证证明)、享有费用担保请求权的被告范围、提出期限和方式、诉讼担保的最高数额(宜与诉讼费用负担和诉讼赔偿制度的设计相结合)、担保方式和具体形式等方面予以通盘考虑。2、股东代表诉讼担保制度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了费用担保制度,即股东在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
    2023-06-09
    325人看过
  •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让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落地生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小股东发起的股东派生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广州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及关联公司向公司返还并赔偿近5亿元人民币。目前为止,此案在全国法院审理的派生诉讼案件中,无论标的额还是判赔额都属最高的案例。股东派生诉讼,又称为股东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他人尤其是受到有控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侵害,而公司本身又怠于行使诉权时,赋予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以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尽管该制度确立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股东派生诉讼案件,此案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件,但由于该案所涉标的额、有关公司高管和关联公司承担的赔偿额均居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决定了其社会价值不仅仅在个案本身,而在于超越个案自身的影响力,即彰显了新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力量。其一,有利于新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
    2023-06-07
    490人看过
  • 社保费用的制度
    (一)随收即付制随收即付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财务制度。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随收即付制度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巨额基金,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二)完全积累制这种制度是在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所收保险费(税)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财务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中及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下较多采用这
    2023-08-12
    168人看过
  • 股东派生制度的含义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亦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代为诉讼制度或者衍生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不能或者怠于起诉时,公司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向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看,股东既是初始委托人,是公司所有权力的初始源泉,又是终极风险的承担者,所以,股份公司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模式下,董事、经理、监事等人员在公司治理中掌握着比较大的权力。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很有必要保障股东的权利,以防止其他人对权力的滥用。而股东派生诉讼则是保护股东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该项制度具体表现为《公司法》的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2023-06-05
    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为什么要设定诉讼时效的特殊制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损害,特别是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等侵害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最初形成于19世纪初的英美国家,是衡平法的一种特殊制度。在大陆法中通常把这种特殊的制度视为代表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不仅保护了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更直接地是保护了公司的权益,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第63条虽规
    • 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机制,未来有着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就目前的适用情况及其自身优势来看,这是对人们接受度的挑战,诉讼保全责任险有极大可能成为一种司法实践中的担保常态,法院司法实践中诉讼保全责任险面临哪些问题。其次,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担保方式、当事人和保险公司需做好应对,在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机制,尚缺乏制度性的规范管理机制。最后,其专业性、创新性、社会性既赋予了它广泛的发展空间,同时也
    • 代表诉讼诉讼费用担保和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股东代表诉讼诉讼费用担保和承担诉讼费用担保是指作为原告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原告向被告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以便在原告败诉时,被告能从原告所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诉讼费用的补偿制度。如果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势必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了阻止一些不必要诉讼的发生,同时使被告能在原告败诉后获得补偿,规定诉讼费用担保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如日本商法第267条第
    • 担保责任诉讼时效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30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偿还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担保责任,又称“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依法应履行的担保义务;如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财产责任,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从债责任,出卖人就售出商品的瑕疵担保责任等。
    • 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诉讼代理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补充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在法定诉讼代理中,诉讼代理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的不足。 (2)扩张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在委托诉讼代理中,诉讼代理制度能够补充当事人诉讼知识和技能的不足。 (3)有利于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