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06:04 112 人看过

厅各处、室、中心、科研所: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厅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并经2005年3月7日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是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行政许可办理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责任划分:

(一)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负责对被许可人从事相应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厅法制处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实施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三)驻厅监察室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厅法制处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事前审查制度和备案制。

第五条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应当督促被许可人建立自我检查制度,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归档备查。

第六条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可根据情况对被许可人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的财政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七条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驻厅监察室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程序依法处理:

(一)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监督检查中故意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八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由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第九条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提出处理意见,会签法制处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室、法制处和驻厅监察室不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检查不力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许可监督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07〕60号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为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现将《〈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四月十二日《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方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的通知》(扬人办〔2007〕17号)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至9月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认真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推动《行政许可法》的全面施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迎查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主任、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成员的执法检查迎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迎查准备中的具体事务
    2023-04-24
    497人看过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实施公证监督的规定
    省级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及《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司法部《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中关于“运用法律程序,对政府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既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又为政府采购提供法律服务”的规定,现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公证监督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公证机构及公证的管辖1.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采购必须申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及监督。2.公证机构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3.公证机构在收到政府采购公证申请时,应当积极协助并派出二名以上公证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招标采购实施公证。4、公证机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定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独立办理政府采购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
    2023-06-06
    409人看过
  • 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章主管部门职责第四章工资发放程序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六章附则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编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提出的确保工资按时发放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减少工资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人事部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拟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行政单位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各地在试点中已经对教师及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应继续实行;能够在7月1日实行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应与公务员工资统一发放同步实行;来不及实行的,应在保证公务员工资按时发放的同时保证
    2023-04-22
    476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4月4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4日)废止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改委拟订的《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我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授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审批。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司及公司分立、合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变更事项的审批。第三条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第四条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公司
    2023-06-09
    231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事务所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事务所设立条件和运行情况进行的年度检验。有关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按业务检查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年检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条事务所年检工作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协的年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四条事务所年检的具体内容为:(一)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二)出资人或者合伙人的资格和数量;(三)注册会计师和专职从业人员的数量;(四)当年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023-04-24
    258人看过
  •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扶持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文号:云商经〔2008〕267号发布日期:2008-9-5执行日期:2008-9-5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外派劳务基地:为促进我省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外派劳务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外派劳务资源能力建设,提高外派劳务素质和总量,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决定,将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及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纳入“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现就申报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向:经云南省商务厅核准备案成立的外派劳务基地(包括基地县和行业基地)开展的对外劳务培训工作给予适当支持,对最终输出我省劳务人员取得突出业绩的外派劳务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具体补助金额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确定。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外派劳务基地开展的我省外派劳务人员前期培训经费按培训合格人员数量给予适当资助;对经核准认定
    2023-04-24
    148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樊政办发[2005]49号发布日期:2005-5-17执行日期:2005-5-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迎接省政府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大检查,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05]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省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自查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将在6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的自查情况和迎检工作进行重点抽查。二○○五年五月十七日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05]6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法》自公布施行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农业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农办办〔2009〕93号农业部相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为扎实推进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办公厅制定了《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定稿).doc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审批系
    2023-04-24
    299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豫政办〔2010〕134号发布日期:2010-12-12执行日期:2011-1-1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范、公正、有效进行,保障国有资产所有者及占有、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是指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第三条调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一)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原则;(二)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三)调解为主、慎用裁决原则;(四)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
    2023-06-07
    50人看过
  • 铁道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铁道部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铁道部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行政许可权的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道部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铁道部法制工作机构、监察部门应当对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办理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铁道部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三条铁道部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总体实施情况;(二)被许可人的资质、资格及资信条件;(三)行政许可中规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四)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及企业管理状况;(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形。第四条铁道部对被许可人资质、资格的监督检查,一般采用书面检查方式,即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材料的方式进行检查。第五条铁道部可以对被许可
    2023-06-08
    409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颁布实施后,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狠抓落实,特别是针对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八条禁令》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公务员,增强了《八条禁令》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但是,在贯彻落实《八条禁令》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有的地区和部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有禁不止、执令不严、量纪不准、隐瞒不报的现象,影响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当前,全省各族人民正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精会神搞建设,全力以赴谋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在这样的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是关系到公务员队伍建
    2023-05-05
    440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将将《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为加强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管理,保障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来源,方便有车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交工字〔1991〕7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的《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云政发〔1991〕1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标准的批复》(云政复〔1992〕250号),对全省机动车辆实行按年固定包干缴纳公路养路费,具体办法如下:一、全省应缴公路养路费(简称养路费)的车辆一律实行按年固定包干缴纳。缴费后由养路费征收稽查部门(简称征稽部门)发给缴讫证通行公路,取消原交牌报停办法。二、凡拥有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于当
    2023-06-08
    268人看过
  • 渭城区行政许可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依法享有实施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四条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行政许可监督电话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通过公报、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布,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和监督。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本行政机关的名义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第八条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
    2023-04-24
    469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交通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江苏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系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经费。各有关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该项费用。二、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切实按有关规定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的使用管理。三、各级财政部门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二OO三年九月十九日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理顺质量监督经费的资金渠道,根据《
    2023-04-22
    47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许可监督是指有权机关对行政许可机关的许可行为以及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其中对行政许可机关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主体主要是其上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主体主要是行政许可机关。... 更多>

    #行政许可监督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1、备案审查。局内各行政许可职能科室要把实施的行政许可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具体程序、时限及收费情况报局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实施行政许可中的上述环节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局法制机构; 2、资格认定。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定;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广大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局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第2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5
      本办法所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 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 行政许可质检监督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3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质检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质检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质检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程序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监督管理程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5
      监督检查一般采用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进行。可以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