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债权诉讼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期限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第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第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期限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期限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第三、诉讼期限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期限规定或者明知道期限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期限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第四、诉讼期限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期限,而乙的债权未过期限,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期限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法律规定的债务免除的后果是什么
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诉讼期限为三年。
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三年,不予保护。
三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三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期限,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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