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反诉诉讼标的必须要就是法院已经受理的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反诉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一般只存在于请求之诉中,不存在确认之诉和形成权之诉中。确认之诉是确认某一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某一权利的存在状态;形成权之诉是请求人通过法院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单方面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对方的许可和配合,这两种诉讼的性质决定了其内容的单一,法院可以通过审查请求人有无该方面的权利直接作出认定,反诉并不能使法院审查的范围增加,所以没有存在的意义。
请求之诉的类型十分广泛,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权利义务之争。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并不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所能概括的,尤其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存在互负债务的情形,针对被告提出的反诉,不仅能够全面看待当事人间的纷争,也有利于对本诉作出正确的判决。
2.本诉与反诉法律上的牵连性表现在建立在同一法律关系之上,例如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反诉原告以前曾向其借款未还。本诉与反诉事实上的牵连性表现为虽不是同一种法律关系,但存在利害关系,反诉主张的权利可以吞并、抵销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且反诉的内容与本诉是同一的或类似的,合并审理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例如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因付货不能的欠款,被告反诉原告已将该款项提走。
有的案件中,被告的请求与原告的请求虽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牵连性,但其不能达到吞并、抵销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目的,就不能构成反诉。例如原告起诉被告破坏建筑工地,造成财产损失,被告则以原告侵犯其土地使用权、原告持有的施工许可证系违法为由提起反诉。被告对原告的侵权行为与被告是否违法建筑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被告侵权事实存在,就可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即使原告有违法建筑行为,也不能认定被告侵权行为的合法性。
3.本诉与反诉的标的必须是同一性质。既然反诉与本诉意在为某种程度的抵销,其标的必定是同一种类物,否则就无法一并判决。
4.反诉必须有证据支持。没有证据支持的反诉充其量只是反驳,除了对法官审理案件时的主观心证形成一定影响外,并不能使案件审理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有所增加,最终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那些没有提起反诉、却有反诉实质内容的反驳,如果其反驳内容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的审查范围,法院可以不予审理。
一、民事诉讼法反诉的期间期限是多久?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从法条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2条规定
“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之后,若是案件的被告,能提交证明原告也侵犯了自己权益的证据,此时可以提的出反诉的请求。通常情形下,民事案件即使是反诉,诉讼标的一般是经济赔偿金。若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已经被受理了的民事纠纷案件没有关系,此时就不能称为是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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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反诉是指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诉讼。被告可以针对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反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法院将本诉合并审理。 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应当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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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反诉是指哪些民事诉讼要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民事诉讼中反诉的时间应当在证明期限届满之前。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通过法院向原告提出的相反的民事权利请求”。“本诉是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是在本诉的基础上产生的诉讼。反诉与本诉有牵连,但与本诉不同,在已经提出的诉讼中,本诉被告以原诉(或称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与原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消、动摇或吞并原诉的目的,这种反守为攻的诉讼称之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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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n反诉指的是民事诉讼中的哪一类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3不一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必须符合民事起诉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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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诉讼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诉讼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29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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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民事诉讼怎么办,追债民事诉讼如何反诉,追债诉讼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4被告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及其复印件,明确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经审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反诉受理后,原告被告交换了诉讼地位,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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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的含义是什么?反诉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