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8:04:54 166 人看过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预交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已拆除房屋的原房产证如何处理?
    如果房屋已拆除原房产证会被拆迁单位会收走,如果拆迁主体不具有收缴资格,就会盖上征收类的章。这样会让产权人自己去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如果不注销的话,产权人的名下会一直有这套房子,未来再买房、卖房或者拆迁还房的时候,可能需要缴税,但税点会比较高。所以房屋拆迁后原房产证尽快的去办理注销。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要怎么确权?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023-07-01
    172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要怎么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要怎么确权?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无法确权。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失去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随之消灭,无法确认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民法典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多久民法典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2023-06-04
    205人看过
  • 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
    一、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2023-04-19
    427人看过
  • 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更不能将宅基地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统一安排使用。收回的宅基地,所有权的权属统归于集体,其可以决定交由新的住户使用
    2023-03-09
    335人看过
  • 如何向法院诉讼确认房屋产权
    为确认房屋所有权,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确权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确权之诉案件收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类案件,未涉及具体赔偿和财务分割的,应当采取按件计征的等额收费方式目前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不与标的价值挂钩。因此,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一般的标准是每件300元。一、房屋确权怎么办理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2、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3、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4、带着上述材料到
    2023-04-04
    275人看过
  • 农村房屋已拆除能否对宅基地再行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2、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3、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4、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
    2023-03-15
    243人看过
  • 已经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关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确认合同无效吗诉讼时效的规定不适用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由于缺乏法定成立要求,无效合同本质上是违法的。从维护合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
    2023-08-10
    158人看过
  • 房屋已经不存在是否能确权
    一、房屋已经不存在是否能确权1、房屋已经不存在不能确权。2、对于已经被拆迁部门拆除的房屋向法院起诉确权,因涉诉房屋已经被拆除,已经丧失确权基础,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1、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3、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2023-06-17
    217人看过
  • 房屋已被拆迁怎么确认产权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一、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
    2023-03-16
    492人看过
  • 房屋被拆除如何补偿是正确的?
    一、房屋被拆除如何补偿是正确的?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二、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
    2023-06-15
    331人看过
  • 已拆迁房屋能否提起确权之诉,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
    一、已拆迁房屋能否提起确权之诉民法典规定,房屋已经被拆迁后,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
    2023-06-17
    471人看过
  • 已抵押房产确权如何确权
    一般可以通过买卖双方向银行提出来进行房屋产权变更以及确权。买卖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然后前往银行出示这份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可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先要获得银行的允许,要是银行允许产权变更,那么贷款人会从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此一来,银行出借房产证,接着买卖双方带着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一些重要的必要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最后顺利过户确权。法院能否对已抵押房产确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收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
    2023-02-19
    223人看过
  • 自己的房屋被拆如何诉讼?
    公民的房屋被强拆了的起诉,可以按照提交起诉书、提交证据、法院审查、受理立案、判决处理等程序来进行认定,涉及到具体情况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强拆的原因和有关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
    2023-06-17
    206人看过
  • 房屋产权纠纷怎么打官司,如何进行房屋产权诉讼
    一、房屋产权纠纷怎么打官司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流程完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流程是,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2023-03-28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已经房屋被拆除怎么确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4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
    • 已经通过诉讼的房屋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0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
    • 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 房屋拆除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拆迁房确权时已经出资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2
      你的情况,当时你外婆应该是按照94方案买下的产权,98年的时候你成年了没?按照94方案的相关规定,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所有的成年同住人或有资格购买下产权的人都是可以主张相应份额的,你母亲支付的这3万元在具体确权时是考虑因素,因为当时拆迁所谓的“买平方”实际上就是一套一室的房子与两室的房子之间的差价,但并不是说3万元就是对应着10个平方
    • 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如何确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
      《民法典》规定,房屋被拆除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确权。根据法律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