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小细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5:52:05 67 人看过

国家于2014年11月20日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指出,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确权正式拉开帷幕。农村土地确权,这些小细节你可能不知道!

1、面积如何确定呢?

在农村,很多农户家里的承包土地存在着实际种植面积和承包面积不符的情况,在这次确权登记的过程中,如果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会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多出的土地不会强行收回。

2、调整过土地的怎么办呢?

原则上,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不过,在农村有进行承包后调整的,例如,有个别地区对机动地进行了分配。那么,在不违背政策法律的情况下,可以民主协商,根据土地承包的现状予以确权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原历史承包记录进行确权登记。

3、离婚家庭如何确权?

农户家庭中,如果因为离婚要求分割土地的,应该由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分别对土地进行确权登记。

4、土地互换调整的如何确权?

如果农户之间有转让、互换土地等情况出现,首先要最终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对调整之后的土地情况没有异议,则可以按照调整后的土地位置、面积进行确权。如果,调换的双方有争议,则按照二轮承包土地的归属面积和位置来进行登记。

土地确权登记,会秉承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进行,所以,农民朋友要积极配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这个真的很重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土地确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要注意哪些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4.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
    2023-12-09
    10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对于农村土地利用有何影响?
    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开荒地土地确权是怎样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是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
    2023-07-18
    31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方面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方面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方面需要注意如下细节:1.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3.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4.是否约定违约责任;5.履行程序是否合法;6.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项目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
    2023-06-10
    500人看过
  • 承包农村土地合同的必要细节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
    2023-07-08
    4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必须注意的细则有哪些
    一、“一户多宅”分实际情况依法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二、不动产产权证书“发新停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三、超面积,按时间分阶段依法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
    2023-05-10
    1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终身制?
    一、明规则下,土地确权的确不能是土地终身制我们目前是社会主义体制,公有制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只是拥有承包经营权(农地)和使用权(宅基地),这是目前的法律规定,在这种规定下,土地确权也只是全国范围内重新梳理权属,统一发证,并没有与现行法律有冲突。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权证是有时间期限的,还是延续二轮承包30年的结果,大部分地区依然是到2028年左右到期。这同时也在佐证着,土地确权并不等同土地终身制。二、潜规则下,无地农民将没有机会重新免费分得土地,这次土地确权实际意义上成为农村土地权属免费分配的绝唱!很多情况下,如果你认真,你就输了。当你抱着法律条文去找政府理论的时候,你发现你连门都进不去,或者被一句“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消息吧”就打发回家杳无音讯。为什么说这次土地确权后基本上就实现了农村土地终身制?1、农业户口取消:农村户籍制度逐渐破冰,已经有28个省市出台
    2023-04-04
    48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一级地和二级地有哪些不同
    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农村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土地内容为一级土地。2、二级土地是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由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
    2023-05-05
    4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价值有多大?
    一、短期的土地价值目前,对于农民来说,土地确权以后,土地就具备了商品和资产的属性,不仅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还可以作为抵押贷款,一方面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自己的利益的损失问题,一方面有了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夯实的基础。对于承包主体来说,在法律上就会得到保护,很好的避免因为农民之间的纠纷而影响到自己的承包,这样就可以放心的扩大自己的规模。二、长期的土地价值一方面是农产品价格的增加会带动对农业投资的企业增加,这样就会带动农村的土地从无人问津变为炙手可热了。想必生活在每天被热点围绕的朋友们,都会感受到一旦上升到热点将会出现什么情况。一方面是农业的衍生也会吸引一批新的产业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会致力于改变农业目前的发展困境,那农业是不是会迎来其蓬勃发展的时代呢?想必很多
    2023-06-19
    33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保护哪些权益
    一、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保护哪些权益1.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2.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3.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二、土地证办理要走什么流程土地证办理的流程是:申请人应当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2023-08-09
    86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关于土地确权的内容有哪些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项新政策对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有哪些呢?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一)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确保“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和稳步实施。要坚持和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提供确权登记成果,切实保护好农民的集体土地权益。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形成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提倡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
    2023-05-03
    4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应该拿到哪些证书?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必须先于其他确权工作完成。这个工作,目前全国已经完成,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应该已经拿到了这个证书。2、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的非农建设,包括村办企业、乡镇办企业、联合办企业等,乡镇和村的公益用地,包括医院、学校、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等。要着重强调的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央已经放开试点,城乡用地同地同权,是有巨大经济价值的。4、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以及继承。5、房屋产权证这个需要多说几句,
    2023-03-28
    47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4-04-09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哪些农村土地不能确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以上土地都是纳入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只是确权的主体和对象有所差异,而不参加确权的土地大多是些特殊情况,比如 1.存在纠纷的土地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
    •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意思,土地确权有哪些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什么叫土地确权农村土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时农户需要做什么? 土地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