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程争议的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00:17 437 人看过

1、如何确定工程纠纷的时限

对于因工期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对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进行抗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承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索赔工期违约金涉及举证问题,一是确定实际开工时间,二是确定竣工时间。

开工会议纪要和开工通知中载明开工时间的,可以作为证据;没有证据的,按照开工报告记载的时间作为开工时间;没有证据的,根据合同记载的时间可以作为证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齐全,签订工程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般来说,工程价款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纠纷,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此时,当事人不提出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职权启动鉴定程序。《竣工时间司法解释》对竣工时间作了规定:

1。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逾期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工程所有权转移之日为竣工日期。

由于承包人的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在施工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往往造成工期延误,造成工期延长和索赔。为了索赔工期的延长和索赔,承包商需要提供证据,即在施工过程中保留相应的资料和文件,这是检验施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完善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何确定
    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何确定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书;2.仲裁委员会应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5.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三、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
    2023-06-16
    3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何确定
    视具体情况。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22-02-14
    20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文书推荐:电子劳动合同通用版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附
    2024-03-17
    253人看过
  • 工程争议解决途径: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
    2023-07-12
    304人看过
  •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调解期限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一、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申请条件不同的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
    2023-03-07
    487人看过
  • 工伤医疗期如何确定期限
    一、工伤医疗期如何确定期限工伤的医疗期一般为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确定可以延长12个月,所以工伤的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5.其他
    2023-10-17
    400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如何确定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如何确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是在合同的约定时间到期时返还给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对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怎么写返还协议书工程质保金返回协议书内容的写法如下: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7.其它内容。三、工程质量保证金能否挪做他用不可以。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专款专用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出现缺陷时的维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2024-04-02
    5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怎样确定
    一、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怎样确定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认定是: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2023-10-12
    197人看过
  • 工资赔偿期限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按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不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样,需要发生法定事由才能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2023-03-17
    36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争议的法定案由
    一、如何确定医疗争议的法定案由医疗纠纷的案由包括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引起的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是怎样的医疗纠纷解决的流程: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4.调解程序。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
    2023-09-20
    408人看过
  • 多项争议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案由规定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的分类,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如果争议焦点明确,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的争议,很明显应该立为“经济补偿金争议”;仅就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立案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但现在大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往往都不是单一的请求,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于这类案件,仅将案由列为“经济补偿金争议”或者“追索劳动报酬争议”,肯定是有欠妥当的。在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应该根据争议的内容:1、从三级案由中选择案由;2、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在二级案由中进行选择,如劳动者既追索劳动报酬,又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案由应列为“劳动报酬争议”;3、对于二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一级案由,如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用人
    2024-02-02
    1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医疗期如何确定?医疗期内如何发放工资?
    2014年2月份,曹-健律师代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件的主要焦点在于病假跟医疗期的关系以及医疗期内工资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方式。曹-健律师将劳动争议中的医疗期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如下:一、病假期不等同于医疗期很多劳动者包括法律工作者以为病假期就是医疗期,其实病假只是医疗期的一部分,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要了解病假、医疗期内的工资如何支付,就要首先知道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有多长时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
    2023-05-03
    212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人事争议诉讼的时效?
    人事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一、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
    2023-08-13
    183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有争议破产债权
    有争议破产债权是经过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和确认环节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和债权人之间对其债权是否存在以及债权数额的多少存在争议,或者其他债权人对债权的存在或数额提出异议的破产债权。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一些法律专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一、诉讼管辖方面新《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一规定存在以下不清晰之处:首先,法律未能明确这一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是否存在区别;其次,对于所有的债权争议,《企业破产法》一律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这在操作上有可能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再次,对于已经开始,被破产程序启动而中止的债权争议诉讼的处理方式,是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审理,抑或自行审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可参考德国破产法的规定,即确认债权的诉讼应当以普通程序提起,由破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在破产程
    2023-06-08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人事争议期限如何确定工伤认定时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
    • 工程质量有争议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竣工日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期限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开除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是一年。在一年内,当事人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 劳动争议赔偿金赔偿期限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8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开工日期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12
      1. 确定建设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 如果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则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如果是因为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则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如果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则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 3.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