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6:04:05 338 人看过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

1、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受理法院的确定

交通事故诉讼受理法院包括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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