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错误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时——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11:06 298 人看过

被告人李某于2003年2月某日晚,伙同他人携带自来水管、木棍等械具聚众斗殴,在其他同案人归案并供述犯罪事实后,其于2003年10月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10月10日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及其同案犯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李某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向该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遂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宣判后,因同案犯不服提起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时,未如实供述自己持械斗殴的犯罪事实,其在被采取取保候审以后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投案自首的构成条件,不构成投案自首。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投案自首并对其适用减轻处罚系适用法律错误。同时二审还确认同案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作出上述认定后,对本案的处理却陷入了窘境。本案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关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的规定,本案应予以改判,改判势必否定被告人李某的投案自首,则原判对被告人李某适用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就失去了法律依据,改判必将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又不能违背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故本案二审不能直接改判。

该案二审既然不能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直接改判,那么该如何适用法条进行处理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对判决的上诉规定了三种处理形式,除了改判这一形式外,还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两种形式,而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维持原判是针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情形;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及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发回重审是针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而本案是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并不符合维持原判及发回重审的法定情形,因而不能适用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这就使本案二审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境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正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上诉不加刑的特别原则与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关于应当改判的规定发生了严重冲突,而在此冲突的情形下该如何适用法律,第一百九十条在规定上诉不加刑特别原则的同时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上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这一规定暗含着事实清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诉不加刑相关文章
  •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规则吗
    法律之间有冲突的,以法律效力高的法律为准,所以法律与规范有冲突的,以法律为准,规范无效。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2023-03-26
    4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规则
    一般情况下特别规范优先于一般规范,效力层级高的规范优先于效力层级低的。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一、行政法规属于法律体系吗行政法规属于法律体系。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二、法
    2023-02-16
    2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错误如何申诉
    刑事案件生效的法律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一、申诉案件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仅叙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1)申诉的提出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
    2023-04-05
    132人看过
  • 罪刑相适应与刑罚个别化冲突与协调
    二、本论:问题之所在与“解决”(一)罪刑相适应与刑罚个别化之冲突表现罪刑相适应,也即罪刑均衡,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具体内容之一与必然要求,因而崇尚“铁定”的动刑规则,即“有罪必罚,无罪不罚”的原则。只要行为人构成犯罪,无论其人身危险性有多大,均不得动刑,而只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如行政手段等,只有这样,刑罚才能公正、公平、只有这样,刑罚才不会被滥用而惩罚无辜,才能真正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刑罚个别化原则要求,是否运用刑罚则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主张刑罚必须有效才能施加,无效之刑罚是非正义的,是不可施加的。只有遵从如此之动刑规则,才能有效地防止累犯的增加,才能真正地防卫社会。然而,“有罪不等于刑罚有效,有效也未必要求刑罚基于犯罪而发动,在所有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动用的刑罚未必都是有效的刑罚,而在无罪的情况下动用的刑罚也未必是无效的刑罚。”(1)由此可见,对构成犯罪但无再犯可能性与
    2023-06-01
    4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内容有哪些
    在出现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为解决法律适用冲突所采取的方法和所遵循的规则,由此决定选择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文件或具体行政法律规范条款。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⒈特别冲突适用规则。即特别法的规定与普通法的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一般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⒉不同等级冲突的适用规则。在各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相互冲突时,应该选择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行政法律规范,即高层级的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⒊同级冲突适用规则。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⒋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⒌人际冲突适用规则。
    2023-03-03
    296人看过
  • 物权优先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互冲突吗?
    不相互冲突的,不动产在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在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在租赁关系成立后,出租人又将出租物转卖给第三人,而原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仍对买受人有效,承租人仍可向受让人主张租赁权,受让取得的也仅为负有租赁债权负担的财产所有权。一、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①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且并非仅以消极的不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办条件,而须在租赁期限内积极地使承租人使用收益。②维修义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遭到毁损,为保持承租人对租赁
    2023-04-07
    345人看过
  • 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问题日益显得重要。巧合的是,最近不同的保险公司同仁在不同的场合,均提出了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的棘手问题。笔者为此查阅了很多资料,综合研究后,形成如下一些观点,供参考批判。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规定综观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多数国家对人寿保险合同与非人寿保险合同确定了不同的法律冲突规则,但法国除外。1、美国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192节(人寿保险合同)规定,依投保人的申请向投保人发出的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合同的权利,在投保人未在其申请中作出有效的法律选择时,决定于投保人在申请保险单时拥有住所的州的本地法,除非涉及特定问题,某些其他州依第6节陈述的原则与交易和当事人具有更重要的联系。在后一种情况下,将适用该其他州的本地法。上述《重述》第193节(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规定,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
    2023-06-08
    187人看过
  • 法律规范冲突处理原则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原则: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
    2023-06-18
    337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2023-04-22
    275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最新相关信息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如下:(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处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一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未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布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异常轻微,应当适用附加刑而不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送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简
    2023-08-08
    3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与厂规厂法冲突如何适用法律
    劳动合同约定与厂规厂法冲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023-06-13
    204人看过
  • 无罪原则与监视居住的冲突
    监视居住不属于无罪。监视居住只是刑事强制执行措施。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一个不能自理的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合采取监控生活措施;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监视居住可以延长吗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1、监视居住一般不可以延长;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
    2023-07-03
    456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中应然性与实然性有何冲突
    冲突之一:侧重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的价值取向和体现社会本位和权力本位的价值取向之间的冲突。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基本精神的解读可知:消极限制刑罚权并不是其终极目的,其终极目的是通过对权力的消极限制来达到对权利的积极开放。所谓“权利的积极开放”,用洛克的话讲就是“在规则未加规定的一切事情上能够按照我的意志去做的自由。”这也就是我国法理学界近年来所积极倡导的“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理念。从这一意义而言,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上是通过刑法将社会关系划分成了两个“空间”——“权利空间”和“权力空间”,并且权利空间是通过对权力空间的界定而加以排他式廓清的。这样,国家权力的运行空间是有限的,而个人权利的驰骋空间则是无涯的。所以,个人及其权利永远具有终极的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是或者应当是以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为价值取向的。但是,《刑法》所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头一句就说:“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2023-06-01
    463人看过
  • 简述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及其冲突的处理原则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属于普通刑法。特别刑法是仅适用于特定的人、特定时间、特定地域或特定事项(犯罪)的刑法。一般来说.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属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为:(1)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普通刑法条文与特别刑法条文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仅适用特别刑法。(2)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条文时,则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3)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条文时.则应适用效力更高的特别刑法。简述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的相似与冲突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及其冲突的处理原则:1、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普通刑法条文与特别刑法条文时,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仅适用特别刑法。2、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条文时,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3、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
    2023-08-01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上诉不加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一方上诉的目的在于申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通
    •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涉外法律冲突的相关法律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一)法律冲突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男女因为结婚而产生的对其家庭财产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从属于夫妻身份关系。由于夫妻财产关系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各国的传统习俗以及经济制度,因此各国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比人身关系更加复杂,法律冲突就不可避免。根据各国法律规定,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
    • 罪刑相适应与刑罚个别化冲突与协调的原因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罪刑相适应,也即罪刑均衡,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具体内容之一与必然要求,因而崇尚“铁定”的动刑规则,即“有罪必罚,无罪不罚”的原则。只要行为人构成犯罪,无论其人身危险性有多大,均不得动刑,而只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如行政手段等,只有这样,刑罚才能公正、公平、只有这样,刑罚才不会被滥用而惩罚无辜,才能真正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刑罚个别化原则要求,是否运用刑罚则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主张刑
    • 法律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04
      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如果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了,不仅直接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而且会造成实体处理结果的差异,导致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失当和对民事违法行为的制裁失范。因此,上诉人可以此为由提起上诉。
    • 法律上的错误责任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8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