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获得赔偿金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03:17 55 人看过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指在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因工致残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23-07-02
    186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未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金?
    员工在公司内受伤并非都是工伤,只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以及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是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算工伤。加班也是工作时间。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一)建国前参加工
    2023-07-03
    58人看过
  • 厦门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能否享受工伤赔偿
    (一)相关政策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就该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保障部制定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对此条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2、《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一年提出申请的;(2)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3)属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4)属《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2023-06-08
    84人看过
  • 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金,单位不给怎么办
    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金单位不给怎么办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
    2023-03-04
    2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一次性残疾赔偿金怎么办?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一样能胜诉;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二、具体情况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
    2023-04-28
    4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辞职后员工能否获得赔偿
    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迁址,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劳动者主动在此期间提出辞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变化,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辞职辞到不批怎么办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三、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在以下情况下
    2023-03-23
    245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
    《中国劳动保障报》11月21日刊登了《非法用工单位也需要工伤认定》一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否适用工伤认定问题在实务界仍存在着争议。笔者通过法理分析说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伤亡事故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职业病定义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可见,属于工伤情形的前提条件是职工向企业提供生产劳动,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且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事故伤害或疾病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的。在我国,确立劳动关系除了要存在劳动力提供和使用事实外,还需使用和提供劳动力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如何界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答: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一、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二、非法使用童工的判决之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
    2023-06-28
    274人看过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
    1、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2、病故的,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发放一次性养老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一)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2023-08-08
    214人看过
  • 非法用工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付清怎么计算的
    如果因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导致职工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则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
    2023-08-12
    249人看过
  • 单位员工在单位期间非因工伤死亡赔偿吗
    一、单位员工在单位期间非因工伤死亡赔偿吗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二、申请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流程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2023-06-07
    104人看过
  • 五级工伤单位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一、五级工伤单位一次性赔偿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8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
    2023-06-07
    160人看过
  • 企业非法用工应给一次性工伤赔偿
    【案件回放】δ经工商登记职工伤残28岁的刘某于2009年5月18日应聘到吴某的加工厂上班,月工资为2000元。2009年6月24日,刘某在工作期间左眼被搅拌机内抛出的碱块所伤,被送往沧州市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后又转院到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41天。后经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吴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刘某花费医药费6855元、误工费2940元、交通费958元、陪伴费3444元、伙食补助费1260元,共计15457元。期间,吴某支付医药费6500元后拒绝对刘某的伤残负责任。刘某向劳动仲裁委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吴某支付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8957元,并支付伤残鉴定费及伤残赔偿金。劳动仲裁委经过审理后认定,吴某从事生产经营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招用申请人属于非法用工。吴某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λ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2023-04-25
    286人看过
  • 单位没交社保,员工怎么获得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如果还不赔偿,员工或者员工的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当地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行支付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保险费,并且收取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被按日加收单位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仍然逾期不缴纳滞纳金的,用人单位还会被处欠缴的保险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律师补充: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不得推脱。未缴纳社保也可以去人社局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并不是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前提。但是认定工伤是有认定时效的,就是所在单位应当
    2023-05-06
    247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的谢X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什么人员?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如何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最高可获得多少工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级伤残的,可获得16倍的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
    • 非法用工受伤的职工能否获得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非法用工受伤的职工能获得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赔偿。因非法用工导致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即因非法用工导致受伤的职工,所得的赔偿可能要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给予的补偿。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与工伤认定书有什么区别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区别,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