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办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9 01:03:30 227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对于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拆迁人应当予以货币补偿。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除了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之外,非居住房屋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1.拆迁补偿安置将按照拆迁对象的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进行计算,并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2、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3、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拆迁非居住房屋补偿

(1)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2)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3)除了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之外,非居住房屋,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4)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拆迁补偿实行的原则是“拆旧补新”,即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至拆迁前的状况,或者按照拆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给拆迁人,由拆迁人自行负责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恢复。拆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确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明确拆迁补偿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等事项。拆迁补偿协议自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字后生效。拆迁人应当自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收到拆迁补偿款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补偿款用于拆迁补偿或者与拆迁补偿款抵作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偿款的使用情况由拆迁人负责监督,同时接受被拆迁人的监督。

拆迁补偿安置将按照拆迁对象的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进行计算,并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拆迁补偿实行“拆旧补新”原则,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至拆迁前的状况,或者按照拆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给拆迁人,由拆迁人自行负责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恢复。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明确拆迁补偿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等事项。拆迁补偿款的使用情况由拆迁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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