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贷款房子拆迁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51:42 326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贷款房子拆迁怎么办?

征地主管部门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付补偿款,不过贷款行对拆迁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拆迁贷款房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4、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四、房子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支付拆迁补偿款。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政府部门可以拆迁有贷款的房子,房屋有贷款也不影响拆迁补偿标准,同时贷款行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贷款房子拆迁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还有宅基地吗
    一、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还有宅基地吗?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就没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当地政府部门可能会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2023-04-19
    14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五十年产权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五十年产权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依法拆迁没有赔偿金,只有补偿金,补偿标准取决于房子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子拆迁赔偿和拆迁补偿有哪些区别?1、适用原因不同。行政赔偿的适用是基于征收方实行了违法的征收行为。行政赔偿的前提是侵权行为的存在,或者说征收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追究行政赔偿责任需要在被征收人的损失实际产生之后。行政补偿则基于征收方依法开展的征拆行为,正所谓“有
    2023-06-15
    123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现在拆迁能强拆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现在拆迁能强拆吗征收国有土地时现在拆迁能强拆。强拆应当履行合法的报批程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二、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1.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2.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3.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4.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5.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6.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
    2023-05-22
    62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是按人头算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是按人头算吗?不是,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算拆迁补偿费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三、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裁决流程有哪些?(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
    2023-06-15
    177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评估要多久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评估要多久?评估时间并无明确规定,由征地主管部门和房屋评估机构之间协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二、房屋拆迁评估的基本流程有哪些?1、选择评估机构;2、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3、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勘察测量;4、公示初步估价结果。三、房屋拆迁评估需准备哪些材料?1、涉及本次评估目的、范围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批文;2、被拆迁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及企业法人
    2023-06-15
    51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子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征地拆迁房子土地纠纷怎么处理?无法自行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诉: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拆迁房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
    2023-06-15
    154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拆迁补偿款怎么征收
    1、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2、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一、土地使用税减免是否含建设期含建设期,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因此土地使用税减免是否含建设期要视情况而定。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
    2023-02-10
    156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有批件动迁有效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有批件动迁有效吗?有效,政府部门作出的动迁决定一般都是有效的,但动迁之前需要对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动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
    2023-06-15
    177人看过
  • 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
    2023-02-08
    205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屋纠纷属于谁管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屋纠纷属于谁管?拆迁纠纷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三、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1、申请人提
    2023-06-15
    7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如何起诉房屋拆迁纠纷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如何起诉房屋拆迁纠纷?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三、房屋拆迁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
    2023-06-15
    198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是否可诉,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是否可诉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是可诉的,当事人如果对国有土地征不服的,可能对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
    2023-06-17
    397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70年产权住宅拆迁怎么赔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70年产权住宅拆迁怎么赔偿?征地拆迁没有赔偿金,只有拆迁补偿,补偿金不是法定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住宅拆迁补偿原则有哪些?(一)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
    2023-06-12
    306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店面拆迁租客赔偿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店面拆迁租客赔偿吗?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对租客支付赔偿金,只有补偿金,店面拆迁补偿包括:(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二、店面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
    2023-06-15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怎么办国有土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
    • 农村拆迁国家征收我的土地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按“谁负责安置发放给谁”的原则分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土
    • 房子拆迁国有土地补偿款是拆迁后的面积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7
      1,土地使用证上的120平是占地面积,就是指你这建筑的一层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的面积,你家是二层楼,应该大于120平,按你说的,是200平。 2,正常赔偿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就是按200平米计算。不过有时候这只是一种做法而已,没有太大意义,他想要的还是那块地,赔偿之前他会综合考虑你们那的容积率,计算出一个折中的价格进行赔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所以征地补偿款中有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集体,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则是赔给其实际所有者。而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就是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
    • 国家征地拆迁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没有过户,只是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话,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遇到国家征地拆迁,一般来说,拆迁款项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但是作为购买者,是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