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8:01:38 17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中律师可以做什么

行政诉讼也就是人民通常所说的“民告官”,诉讼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到法院起诉,经过审判得出结果,这一过程看似简单,但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律师介入,有些时候会让你漏掉一些应当保护的合法权益。

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诉讼法就是关于如何打官司方面的法律规定。平日遇到到的诉讼,主要有民事诉讼(即民事纠纷方面的官司)、行政诉讼(即公民与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纠纷方面的官司)和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是有关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官司。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等等,这些问题并不是普通大众能解决的,此时律师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在行政诉讼中,律师可以为你做到以下几点:

(一)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告诉当事人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起诉,被告为谁,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起诉。而且还会从起诉、审判到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如何具体操作告知当事人。

(二)律师可以为你书写专业的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固定,确保诉讼能如期受理,节省时间。

(三)行政诉讼中,原告当事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有些话可能不敢或者不知道怎么说,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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