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一、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
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
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配偶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此时需要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遗嘱中明确说明了每个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
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份额应该是均等的。如果满足一定条件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生活有一定困难的遗产继承人给予照顾,多分配一些份额的遗产。
二、后妈的房子我能继承吗
后妈的房子是否能够被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规则是:
1、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房产关键需要看二人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则继子女可以继承其房产;
(2)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不可以继承其房产;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三、亲生子女出车祸死亡继母能否继承其财产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能否继承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互有继承权,在继子女死亡后,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没有继承权。
-
继子女在父母的事实婚姻中,是否有权继承?
121人看过
-
事实婚姻,能否继承其有无继承权的财产
213人看过
-
婚姻的继承权——事实婚姻是否具备?
159人看过
-
离婚了继子女还有继承权吗,离婚后的哪些子女享有继承权
385人看过
-
继子女父母离婚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396人看过
-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各能继承一个孩子吗
232人看过
-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能继承继承权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11、没领结婚证没有继承权。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
-
有继承权的继子女可以和继父母解除婚姻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4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原则上该姻亲关系因离婚而解除; 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彼此之间权利义务产生之后,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事实并不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
-
事实婚姻,能否继承其有无继承权的财产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4事实婚姻一方能继承遗产。 1、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继承遗产。 2、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对方不能继承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
-
事实婚姻继承孩子有没有分配的权利?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0构成事实婚姻的,有继承权。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解释第三条处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