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22:59 197 人看过

医疗技术鉴定种类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

一、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诉讼的责任认定一般有三种:法官判定、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1、法官直接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怎样起诉整形医院?

需要写一份起诉书递交到法院申请诉讼。

1、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3、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三、该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由双方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2023-04-01
    66人看过
  • 省医学会怎样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省医学会怎样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式是在确认鉴定费已缴纳后,向委托鉴定的各方发出书面的受理通知,受理日期以交费日为准。当事人和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邮戳或送达签收日为准)要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应提交如下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标准根据事故等级有所不同:1.一级医疗事故以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为标准。2.二级医疗事故以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为标准
    2023-06-22
    3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二)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殊大,故不能不有所时间限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
    2023-06-01
    350人看过
  • 怎么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当医院出现医疗过错的时候,患者及患者家属与医院需要采用合理的办法去解决医疗过错纠纷,一般我们会对相应的医疗过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选择合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当事人来进行申请的,申请后由相关的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鉴定结果。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解决哪些问题?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要哪些要素具备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会制作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具体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交通事故需要具备哪些要素(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023-08-01
    226人看过
  • 哪些是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行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下列行为:(1)用武力、权势或者隐私恫吓、逼迫专家鉴定组成员;(2)用财物、名位等引诱专家鉴定组成员;(3)污辱、谩骂专家鉴定组成员,使其人格或者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4)伤害专家鉴定组成员身体的任何行为。
    2023-04-22
    3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什么,医疗事故种类有哪几种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指什么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至少有以下几层含义:(1)是与特定事件或案件相关联的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没有具体针对性的科学技术活动。(2)活动的目的明确指向与医疗纠纷有法律上的关系的医疗技术问题。不是纯法律问题,往往也不是纯医学问题,而是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3)并不单纯是鉴别和判定活动,起码还包括委托活动,离开了委托的鉴定活动就是一般的科学活动,不具有鉴定意义。(4)具有科学性和主观性双重属性,鉴定作为一项科学活动,运用科学知识与技能研究解决特定的科学技术问题,属于科学活动的范畴,但鉴定结论最终只是鉴定人主观世界对客观问题的反映,不仅与鉴定人的科学技术水平,认识自然的能力有关,还与鉴定人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有关,甚至与鉴定人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有关,具有明显的主观属
    2023-03-03
    276人看过
  • 入股技术的权利瑕疵有哪些种类
    实践中,入股技术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主要有三类:(一)技术出资人并非拟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不是适格的技术出资人。产生这一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出资人未正确理解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错误地将单位的技术成果作为自己的技术成果出资入股。关于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界定,已有众多的详尽的论述和解释,笔者在此不再重复。(二)拟入股技术没有确定的财产属性,因此不具备作为公司出资财产的资格。从民法及公司法意义上来说,只有享有财产权的技术才可能进行出资入股。作为公司出资的技术资产,必须有确定的和稳定的财产权利。对于拟出资的专利技术,其专利授权证书并不能完全保证其专利权利的稳定性,出资人必须同时保证该专利没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或者风险极小;对于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出资人必须保证该专有技术处于秘密状态并为保持其秘密状态持续采取保密措施,同时有一定的成熟度和实用性。(三)拟入股技术不具备足够的法律价值,导致后期履行纠纷。
    2023-06-13
    319人看过
  •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一般情况下,根据供方授予受方的技术使用权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将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分为以下几种:(1)独占性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2)排他性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技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自己仍然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向、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3)普通性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使用权,同时,供方在该地域内不仅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相关产品,而且还有权将该项技术的实施再许可给任何第三方。(4)分售性许可合同。即受方从供方获得的技术,除自己使用外
    2023-06-01
    291人看过
  • 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你部2005年4月18日(卫政法函〔2005〕75号)来涵收悉。经研究,交换意见如下: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如尸检、伤残等级鉴定等,属于法医类鉴定范围。对此类鉴定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已列入鉴定人名册的法医参加鉴定为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5年9月22日一、太原市伤残鉴定机构山西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司法部认证的,不存在谁权威与否的问题,凡名册内的,都是有法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或国家司法鉴定人。机构名称: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血液酒
    2023-06-27
    3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应用范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人要准备材料有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一、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
    2023-02-13
    3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2、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3、专家鉴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通知后认为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书面告知医学会。4、专家鉴定组成员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通知相关学科专业组候补成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5、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6、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7、必要时,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
    2023-04-21
    23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等。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具体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是在行政处理的范畴,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方损害,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侵权造成患者损
    2023-08-01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个问题医疗技术鉴定分几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一种,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料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哪些种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8
      根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关系和程度,医疗过错鉴定结论分为: (一)有过错、直接因果关系。 (二)有过错、主要因素。 (三)有过错、共同因素。 (四)有过错、次要因素。 (五)有过错、间接或诱发因素。
    •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有哪些规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0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有哪些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