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还在谈,房屋反被偷拆了,法院判决征收方首先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1:02:42 186 人看过

未协商好补偿、未签协议,房屋被偷拆了

周先生在四川眉山市某区拥有一处合法产权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当时由眉山某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开展征收工作。但在补偿标准方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无果。2019年5月31日,在未协商好补偿、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房屋遭遇了不明人员的强制拆除。

拆房后,当地征收方不承认参与强拆,当事人也没有掌握有效的现场拆除的证据,无法指证征收方。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希望找出拆房的主体。

考虑到事情的急迫性,周先生快速联系并委托了专业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案件。即明律师随即深入一线调查取证,并拟定了维权方案。在律师的指导下,周先生正式起诉,请求确认眉山某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的拆除行为违法。

图文无关

征收方辩称未实施强拆,律师巧用推定原则协助法院确认其为强拆主体

法庭上,被告眉山某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辩称,并未对原告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原告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我方律师指出,被告在未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又未经某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也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将原告的合法产权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同时,即明拆迁律师也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最终协助法院通过推定原则,找出了强拆主体。

四川省眉山市某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关于强制拆除主体的认定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且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具有依法强制拆除合法建筑的职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

因此,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相关民事主体违法强拆的,否则应推定强制拆除是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实施,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为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主体,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周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是在某区政府作为征收主体进行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在该房屋被拆除前的2012年10月30日,某区政府即发布征收决定,将案涉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同时根据原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___路区片棚户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房屋征收部门确为本案被告。这其中具有很强的关联性。

被告虽称其未参与强拆,但未能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相关民事主体违法强拆。法院认为,首先应推定系某区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应由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征收方强拆违法,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作了重要铺垫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如下:

一、确认眉山市某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强拆原告杨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眉山市某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担。

即明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

通过确认征收方强拆违法,为当事人以打促谈和争取公平合理补偿做了重要的铺垫和准备。

即明律师最后提醒各位被征收人:遭遇偷拆不可怕,咱们只要运用好法律武器,一样可以找出拆房主体,并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国家征收房屋时,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
    2023-04-18
    94人看过
  • 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予执行,拆除房屋吗
    案例:因为对补偿不满,主动起诉,但拆迁方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湖北一位当事人在武汉江汉区中心有一个商铺,因为修建武汉市地铁6号线的需要,需要征收她家商铺。周边的房价水涨船高,当事人也期待征收方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补偿价。征收方对她家商铺给出的报价,让这位当事人不是很满意,总共评估下来给了1500多万。而当事人自己找评估结构,评估了3000多万。协商未果,当事人不肯签订协议,因此也就僵持下来了。事情都从2013年拖到了2015年,而地铁定于在2016年底就要通车。坚持了两年得不到满意补偿,当事人身心俱疲,主动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审理,时间长久,地铁通车的压力之下,征收方以地铁干系重大,涉及到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先拆除当事人的房屋,以免影响地铁施工进程。什么是先予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
    2023-04-11
    18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在什么阶段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
    一、房屋拆迁在什么阶段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收到补偿决定是拆迁合同签订之后给的,如果说期间涉及纠纷问题,有新的赔偿的,也可以是在房产或者货币交付前给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拆迁合同签了能反悔吗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
    2023-06-12
    83人看过
  • 分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房屋拆迁中的作用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补偿决议书为强制拆迁提供了借口补偿决定书是为了规定期限内补偿协议达不成时实现拆迁做出的,这
    2023-06-26
    339人看过
  • 补偿未谈好,无证房被定了违建并罚款、拆除,法院:拆迁方违法了
    房屋征收应该先拆房还是先补偿?从法律角度来说,自然是应该“先补后拆”。但在实践过程中,却有很多被征收人反映自己遇到了无补偿拆房的情况。其中有一类很典型的案例,就是本文将要解析的这类情况——征收补偿事宜谈不拢,房子随后被认定为“违建”,被“无偿”拆违。在正文开始前,即明律师想先提出三个问题,读者朋友们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理解这个案例,希望这则成功案例能带大家找到这三个问题的答案。第一个问题:无证、少证的房子一定是违建吗?(违建认定)第二个问题:违建可以随时无补偿拆除吗?(拆违程序)第三个问题:遇到“突袭式”拆违,当事人该如何破局?(权利救济)案情掠影:从房屋征收到拆违、罚款,无证房遇上了拆迁难题邢先生(化名)是H省L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宅基地。2016年,邢先生在这处宅基地上盖了一处面积160余平的两层小楼,房子一直没有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底,当地因规划
    2023-05-22
    350人看过
  • 厂房被征收先拆迁后补偿赔偿合理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的,所以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厂房被征收可以选择置换吗?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由于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具体的补偿细节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2023-08-01
    104人看过
  • 掌握房屋征收拆迁中的这7大谈判技巧,提升房屋拆迁补偿不愁人!
    现实的拆迁谈判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拥有良好的谈判技巧就像是拥有了有力的作战武器,可以帮助大家在这场无形的较量中占据主动和优势。那么,拆迁谈判的技巧究竟有哪些,在谈判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征收人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本文,在明律师就跟您来具体说一说……其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大家要注意搜集信息,了解当前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水平,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自己的目标和底线。这主要是通过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适当了解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行动来实现。另一方面,我们不仅要知己还要知彼,这样才能在之后的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所以,还要多收集一些拆迁方的信息,例如到底是谁要拆我们的房子?他们有没有权限?又有着怎样的背景?做好了这些充分的准备,就容易在之后的谈判中做到不慌不忙、从容应对了。其二,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征收方第一次来上门谈判,其实
    2023-05-22
    38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VS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谁影响了你的补偿费?
    对于房屋的征收拆迁,会涉及到“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两个概念的区分和运用操作。这对专业拆迁律师来说并没有多大障碍,但对大部分不懂法律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傻傻分不清楚。而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都会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影响被征收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区分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来讲讲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质上来说是一份合同,具有很大的合同属性,具备合同效力。其特殊点在于:订立主体由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订立。即一方主体具有行政性。补偿协议内容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这里在明拆迁律师要着重提醒被征收人
    2023-06-27
    131人看过
  • 除了房屋价值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还补偿什么
    除房屋价值补偿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补偿中除房屋价值补偿外,还应补偿什么,还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企业的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拆迁补偿由谁负责?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被拆迁房屋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凭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证、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合同清点房屋,房屋拆迁由拆迁人按户(即房屋户口中的户籍人口)补偿安置。目前有6个户籍居民,要按6个户籍居民分配,照顾好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私房被拆迁后的补偿是对被拆迁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应当归私
    2023-05-08
    284人看过
  • 山东房屋征收有望实现先补偿后拆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在济南举行,会议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关于11月23日提请会议审议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的草案修改稿中提到,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想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禁止任何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根据草案修改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需要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的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用。草案修改稿规定,作出
    2023-06-03
    399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除了房屋价值补偿,还补偿什么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除了房屋价值的补偿后,还有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企业损失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拆迁补偿费用应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
    2023-06-15
    453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就要被拆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如果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2023-06-25
    303人看过
  • 在农村征地补偿了房屋还补偿地基填方吗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征地补偿了房屋后,是否还需要补偿地基填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政策不是法定的,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信息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2023-03-26
    15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1、前期摸底在拆迁谈判之前,最好事先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相似的被拆迁户是如何谈的,当下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的最高的价格是多少?有条件的话还能做一下信息公开,掌握项目的立项、策划、资金等情况。2、细节处掌握主动合法、合理同时必要的拖延才可以真正在拆迁中占据主动。拆迁中我们不主张拒绝谈判,但是要把握谈判的主动性。实际上就是,什么时候谈,和什么人谈,在什么地方谈,我们要有话语权。别小看这些细节,若是可以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有非常大的帮助。3、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谈细节拆迁刚开始时,双方对补偿价格的心理预期差距很大,有时双方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会有根本分歧,若是这些原则性问题解决不了,谈细节问题和给出具体的报价都没有什么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在拆迁前期防止暴露自己的心理低价。这时,可以和对方谈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在一些原则性问题
    2023-08-15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房屋被违法偷拆了,就没有补偿了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9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的房屋被拆迁时,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当事人的财产被侵占时,可以提出相关的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办理,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 房屋被偷拆完还需要补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31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的房屋被拆迁时,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当事人的财产被侵占时,可以提出相关的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办理,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 征收拆迁是先补偿还是先拆迁决定是要按时补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6
      实施房屋征收应在搬迁前补偿。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在法院谈话被判刑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0
      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因此建议委托律师。
    • 偷拆房屋法院怎样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2
      你问的偷拆房屋法院怎样判,对方已构成侵权,应如数赔偿诉讼时效是两年内,也可不诉讼,因已经法院执行阶段,可直接追回房款。